邵阳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邵阳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邵阳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邵阳县自然资源局、邵阳县统计局
2022年1月13日
http://www.syx.gov.cn/syx/tzggn/202201/71565b3c347a40d886848c2930414438.shtml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邵阳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全县各级党委、各乡镇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50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采用全国领先的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县调查图斑共计257501个,平均密度128个/平方公里,远高于全国平均密度值。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自下而上开展了7轮次县级自查、市州监理、省级核查,2020年11月,我县“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2934.06公顷(794010.90亩)。其中,水田39831.07公顷(597466.05亩),占比75.25%;旱地13102.99公顷(196544.85亩),占比24.75%。另外还有933.15公顷(13997.25亩)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605.12公顷(9076.80亩),旱地328.03公顷(4920.45亩)。

 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塘渡口镇、五峰铺镇、白仓镇、郦家坪镇、九公桥镇、黄亭市镇、下花桥镇、长阳铺镇、谷洲镇等地区,占全县耕地的65.99%。我县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9612.85公顷(144192.75亩),占比18.1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0515.79公顷(307736.85亩),占比38.7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1055.95公顷(315839.25亩),占比39.7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689.9公顷(25348.50亩),占比3.1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9.57公顷(893.55亩),占比0.11%。在城镇村庄范围内的耕地中,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51.93公顷(2278.95亩);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82.62公顷(5739.30亩);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68.46公顷(5526.90亩);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8.71公顷(430.65亩);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43公顷(21.45亩)。

 (二)园地12292.48公顷(184387.20亩)。其中,果园1399.89公顷(20998.35亩),占比11.39%;茶园58.75公顷(881.25亩),占比0.48%;其他园地10833.84公顷(162507.60亩),占比88.13%。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塘渡口镇、黄亭市镇、白仓镇、蔡桥乡、金称市镇、五峰铺镇、小溪市乡等地区,占全县园地的70.09%。

 (三)林地97401.46公顷(1461021.90亩)。其中,乔木林地72148.19公顷(1082222.85亩),占比74.07%;竹林地4636.65公顷(69549.75亩),占比4.76%;灌木林地9000.99公顷(135014.85亩),占比9.24%;其他林地11615.63公顷(174234.45亩),占比11.93%。第二次土地调查时为耕地及其后的新增耕地中,因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原因,在“三调”时实地为林地的共计10314.29公顷(154714.35亩),根据有关要求,我省将对这类土地单独进行管理。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塘渡口镇、河伯乡、黄亭市镇、金称市镇、白仓镇、塘田市镇、五峰铺镇、九公桥镇、小溪市乡等地区,占全县林地的74.54%。

 (四)草地1517.71公顷(22765.65亩)。其中,人工牧草地0.95公顷(14.25亩),占比0.06%;其他草地1516.76公顷(22751.40亩),占比99.94%。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郦家坪镇、塘渡口镇、谷洲镇、五峰铺镇、小溪市乡、诸甲亭乡、白仓镇等地区,占全县草地的75.53%。

 (五)湿地40.21公顷(603.1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1个二级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40.21公顷(603.15亩)。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长阳铺镇、塘田市镇、九公桥镇、黄亭市镇等地区,占全县湿地的82.2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016.20公顷(255243.0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948.79公顷(29231.85亩),占比11.45%;村庄用地14302.74公顷(214541.10亩),占比84.05%;采矿用地651.26公顷(9768.90亩),占比3.8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3.41公顷(1701.15亩),占比0.67%。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塘渡口镇、五峰铺镇、白仓镇、谷洲镇、郦家坪镇、九公桥镇、下花桥镇、长阳铺镇、塘田市镇等地区,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5.40%。

 (七)交通运输用地3558.71公顷(53380.65亩)。其中,铁路用地161.81公顷(2427.15亩),占比4.55%;公路用地1121.60公顷(16824.00亩),占比31.52%;农村道路2274.53公顷(34117.95亩),占比63.91%;港口码头用地0.35公顷(5.25亩),占比0.01%;管道运输用地0.42公顷(6.30亩),占比0.01%。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95.4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202.77公顷(138041.55亩)。其中,河流水面3051.62公顷(45774.30亩),占比33.16%;湖泊水面20.92公顷(313.80亩),占比0.23%;水库水面1661.37公顷(24920.55亩),占比18.05%;坑塘水面3721.59公顷(55823.85亩),占比40.44%;沟渠619.40公顷(9291.00亩),占比6.73%;水工建筑用地127.87公顷(1918.05亩),占比1.39%。总体来看塘渡口镇、九公桥镇、黄亭市镇、小溪市乡、五峰铺镇、塘田市镇等地区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7.17%。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土地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县直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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