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3号令
← |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2号令 |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3号令 2020年1月23日 发布机关: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
鄂州市接受捐赠通告 |
原文地址: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3号令 |
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现就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下达如下命令: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要组织和发动辖区驻村(居)干部、各村(居)委会干部入户走访了解返乡人员情况,做好摸底登记和统计工作。同时,要真实掌握常住人口、外来人口身体健康情况,对发热病人所在村组、年龄、性别、发热史、密切接触人群等一一登记造册,并及时上报市防控指挥部。确保全市村、社区实现摸底登记全覆盖、无遗漏。
入户走访时,驻村(居)干部、村(居)委会干部要将《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小知识》等健康教育资料发放到村民(居民)手中,做到宣传到户、到人。
各地要在当日下午16:00时将有关统计信息报送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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