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餘慶私廟配祔議

鄭餘慶私廟配祔議
作者:韋公肅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13

古者一娶九女,所以於廟無二嫡。自漢秦以下,不行此禮,遂有再娶之說。前娶後繼,並是正嫡。則偕祔之義,於禮無嫌。謹按晉驃騎大將軍溫嶠,相繼有三妻,疑並為夫人。以問太學博士,陳舒議,以妻雖先歿,榮辱並隨夫也。禮祔於祖姑,祖姑有三人,則各祔舅之所生,如其禮意,三人皆夫人也。秦漢以來,諸侯不復一娶九女,既生娶以正禮,歿不可貶。自後諸儒,咸用舒議。且嫡繼於古則有殊制,於今則無異等。今王公再娶,無非禮聘,所以祔配之義,不得不同。至於卿士之家,寢祭亦二妻位同几席,豈享廟之禮而有異乎?是知古者廟無不嫡,防侄娣之爭競,今無所施矣。古之繼室,皆媵妾也,今之繼室,並嫡妻也。不宜援古一娶九女之制也,而使子孫祭享不及。或曰:春秋聲子不入魯侯之廟,如之何?謹按魯惠公元妃孟子卒,繼室以聲子。聲子之侄娣,非正也,自不合入魯公之廟明矣。又武公生仲子,則仲子歸於魯,生桓公而惠公薨,立宮而奉之,追成父志,別為宮也。尋求禮意,則當然矣。未見前例如之何?謹按魯南昌府君廟有荀氏、薛氏,景帝有夏侯氏、羊氏,聖朝睿宗廟有昭成皇后竇氏、肅明皇后劉氏,故太師顏魯公祖廟有夫人殷氏、繼夫人柳氏,其流甚多,不可悉數。略稽禮文,參諸故事,二夫人並祔,於禮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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