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囚制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2

朕作人父母,為天下君,豈將岩廊為逸,嚐以億兆為念,何嘗不養之如子,視之如傷?驅彼代俗,躋之仁壽,使勝殘之道,自我王政,好生之德,洽於人心。皆遷善以遠罪,亦有恥而且格,靡然向風,以致刑措。今秋典戒令,理官議獄,湣此愚者,猶聞抵冒。當寧發想,興言疚懷,宜布惠和之澤,用申矜降之典,俾率土之內,知朕意焉。天下見禁囚,犯死罪者特宜免死,配流者配邊州效力,徒已下罪並放免。官人犯贓罪,不在此例。其未有斷結者,各處本犯定刑名,準此處分。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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