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成立昆明铁路局的决定
铁道部关于成立昆明铁路局的决定 铁劳〔1997〕28号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1997年3月15日 |
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路网建设的需要,加快铁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自1997年4月1日起成立昆明铁路局,由铁道部直接领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成都铁路局所属昆明铁路分局和开远铁路分局划出,组建昆明铁路局。撤销昆明铁路分局和开远铁路分局。
二、昆明铁路局管辖范围为原昆明、开远两个分局的管界,即:在成昆线以迤资站与成都局攀枝花站(分界站)分界,在贵昆线以凤凰山站(分界站)与成都局徐屯站分界,在南昆线以威舍站(分界站)与柳州局品甸站分界;在广大线以广通站与广大铁路公司接轨,在水柏线以柏果站与水柏铁路公司接轨,在昆玉线以昆明站与昆玉铁路公司接轨;另外,窄轨铁路有昆河、蒙宝等线。
三、昆明铁路局不设铁路分局,实行铁路局直接领导站段的新体制。同时,拟成立昆明铁路公安局、昆明铁路检察分院、昆明铁路中级法院,并按有关程序办理。昆明铁路局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实施方案按部定限额制定,报部批准后执行。
四、可在开远设立办事处,作为昆明铁路局派出机构,负责与地方政府联系和路内联劳协作等。
五、昆明铁路局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将原两个分局调度所集中,组建铁路局调度机构,直接指挥运输。在过渡时期,各级调度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保证运输调度统一指挥的正常进行。
六、成都铁路局与昆明铁路局的交接工作,在部指导下由两局协商进行,结果报部核备。运输指挥与运输统计日报以3月31日18点为界。
希望你们讲政治,顾大局,紧密配合,团结协作,稳定职工队伍,保证交接工作和曰常运输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要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内部各项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企业管理,为加快铁路体制改革,促进铁路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