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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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下
後漢安息國三藏安世高譯
第一八法。行者為增本行未得慧法八因緣。何等八。一為若行者依受教誡行。亦依慧者同學者。是本行。未得慧便得慧。是為一法因緣。
已依佛亦餘慧者同學者。得時時聞微法經。是增本行。不得本慧便得本慧。是為二法因緣已聞法。却身却意。從是本行因緣。不得慧便得慧。是為三法因緣。
已聞法。精進行。從是增本行。不得慧便得慧。是為四法因緣。
守意行盡力自久作久說欲念得念。是增行。不得慧便得慧。是為五法因緣。
受語亦如受法行。是增行。不得慧便得慧。是為六法因緣樂法樂行數說經。是增行。不得慧便得慧。是為七法因緣。
知五陰增減見行。若是色若是色習。若從是色得滅。是痛痒思想生死識。是識是從是識得度。是增本行。未得慧便得慧。是為八法因緣。
第二八法。可行得道者。八種道。一為直見。二為直念。三為直語。四為直法。五為直業。六為直方便。七為直意。八為直定。
第三八法。當知八世間法。一為利。二為不利。三為名聞。四為不名聞。五為論議。六為稱譽。七為樂。八為不樂。
第四八法可捨。一為不直見。二為不直念。三為不直語。四為不直法。五為不直業。六為不直方便。七為不直意。八為不直定。
第五八法。可減。八瞢瞢不精進道。行者。若在郡在縣在聚亦餘處。依行清朝起。著衣持應器。入郡縣求食。意計當得多可意噉食。已行不得多可噉食。便念今日自不得多可意噉食。身羸不能坐。當傾臥便傾臥。不復求度世方便。未得當得。未解當解。當自知不自知。是為一瞢瞢種不精進道。
行者。若在郡在縣在聚亦餘處。依行清朝起。著衣持應器。入郡縣求食。意計。當多可意噉食。自得多可噉食。自意念我為朝得多可噉食。便自念朝得多可噉食。為我身重。不能行不能坐。令我傾臥。便臥。無有度世方便。所應得不得。所應解無解。所應自知不自知。是為二瞢瞢種。
或有時行者。或時應出行道。便意生我為應出行道。我不能出行道。不能受教誡行。令我傾臥。不復求度世方便。當得未得。當解未解。當自知未自知。是為三瞢瞢種。
或時行者。晝日行道。意計朝行道來。念身羸不能坐行。令我傾臥。便傾臥。無有度世方便。當得不得。當解不解。當自知證不自知證。是為四瞢瞢種。
或時行者。應好行。便計我應好行。我不能行。不能奉受教誡。令我須臾間傾臥。便傾臥。不求度世方便。應及者不及。應解者不解。應自知證不自知證。是為五瞢瞢種。
或時行者計。我朝以行道。已身羸不能坐。令我傾臥。已傾臥。不求度世方便。應得不得。應解不解。應自知證不自知證。是為六瞢瞢種。
或時行者。已得病苦。便念我已苦得病。身羸不能行不能坐。令我傾臥。便傾臥。無有度世方便。當得不得。當解不解。當自知證不自知證。是為七瞢瞢種。
或時行者。適從病起。不久便念。我為適從病起。身羸不能行坐。令我傾臥。便傾臥。不求度世方便。當得不得。當解不解。當自知證不自知證。是為八瞢瞢種。
第六八法。行增道。八精進方便道。行者。若在郡在縣在聚亦餘處。依行清朝起。著衣持應器。入郡縣求食。意計。當得多可噉食。不得多可噉食。自意計。我朝不得多可噉食。身輕能行坐。令我作方便。未得令得。未解令解。未自知令自知。是為一精進方便。
或時行者。若在郡在縣在聚亦餘處。依行清朝起。著衣持應器。入郡縣求食。意計。當得多可噉食。便得多可噉食。便念已。朝得多可噉食。身有力能前坐行。令我求方便。未得當得。未解當解。未自知當自知。是為二精進方便。
或時行者。當出行意生。我為應出。身不能行。亦不能受教誡行。令我教勅求方便。為自作道方便。未得者致得。未解者致解。未自知致自知。是為三精進方便。
或時行者。已行道生。我已行道來。不能自行道。不能奉事教誡。令我開所犯。令有方便。未得當得。未解當解。未自知當自知。是為四精進方便。
或時行者。應行便念。我不能作行成教。或令我居前求方便。便前行方便。末得當得。未解當解。未自知當。自知。是為五精進方便。
或時行者。盡行便念。我已盡行。不能復行。成教誡。令我能得閉所犯。便求方便。所犯閉。未得當得。未解當解。未自知當自知。是為六精進方便。
或時行者。身有病苦極。便念我有病苦極。有時從是病死。念我須臾間求方便行。未得當得。未解當解。未自知當自知。是為七精進方便。
或時行者。適從病起不久便念。身適從病起畏恐病復來。今我居前求方便行。便居前求方便行。未得得未解解。未自知自知。是為八精進方便。
第七八法難受八解脫。或時行者。內想色外觀色。若少好醜所色。自在知自在見。意想亦如有。是為一解脫。
或時行道者。內思色外見色。是為二解脫。
或時行者。淨解脫身知受行。是為三解脫。
一切度色滅恚若干念不念無有要空受空行。是為四解脫。
一切度空無有要識受行一切度識無所識有不用受行。是為五解脫。
一切度無所有不用無有想亦非無有想受行。是為六解脫。
一切度無有想亦不無有想行。是為七解脫。
滅想思身知受行。是為八解脫。
第八八法。合有八大人念。何等為八。
一為念道法。少欲者非多欲者。
二為道法。足者不足者。無有道法。
三為道法。受行者不受行者。無有道法。
四為道法。精進者不精進者。無有道法。
五為道法。守意者不守意者。無有道法。
六為道法。定意者不定意者。無有道法。
七為道法。智慧者不智慧者。無有道法。
八為道法。無有家樂無有家不樂。共居有家樂。共居無有道法。是為八大人念。
第九八法。當知八法。知為何等。內想色外見色少端正不端正得攝色知自在亦自在見意念計。是為一自在。
內念色外見色。見色不啻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見。如是想。是為二自在。
內無有色想外見色少端正不端正所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見。如是想。是為三自在。
內不念色外見色。不啻端正不端正所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見。如是想是為四自在。內念色想外見色青青色青明青見。譬如華名為郁者。青青色青明青見。如是內色想外見色。青青色青明青見。如是想。是為五自在內知色想外見色。黃黃色黃明黃見。譬如加尼華。最明色衣黃黃色黃明黃見。如是內色想外見色。黃黃色黃明黃見。如是想。是為六自在。
內色想外見色。赤赤色赤明赤見。譬如絳色華。亦最色絳衣。赤赤色赤明赤見。如是行者。內色想外見色。赤赤色赤明赤見。如是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見。如是想。是為七自在。內色想外見色。白白色白明白見。譬如明星亦最成白衣。白白色白明白見。如是行者。內色想外見色。白白色白明白見。如是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見。有如是想。是為八自在。第十八法。時知當自知。八無有著行者。力無所著行者愛欲見。譬如火如是見知如是見見。令愛欲念愛往使慧意不復著不著者。是為一力。
四意止行已足無所著者。是為二力。
四意斷行已足。是為三力。
四禪足行已具足。是為四力。
五根行已足。是為五力。
五力行已足。是為六力。
七覺意行已足。是為七力。
八行行已足。是為八力。是為行者八十法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觀。
第一九法行者。多行九意喜。何等為九。一為聞法喜。二為念喜。三為喜喜。四為樂喜。五為受猗喜。六為安喜。七為定喜。八為止喜。九為離喜。
第二九法。精進致淨。何等為九。一為精進度致淨。二為意度致淨。三為見度致淨。四為疑度致淨。五為道道致淨。六為慧見如淨。七為見慧愛斷度致淨。八為斷種。九為度世。第三九法。當知九神止處。何等為九。有色象神止處。若干身若干想非一。譬名為人亦一輩天。是為一神止處。
有色神止處。若干身非一一想。譬天名為梵意命上頭致。是為二神止處。
有色神止處。一身若干想。譬天名為樂明。是為三神止處。
有色神止處。一身一想。譬天名為遍淨。是為四神止處。
有色神止處。不受想不更想。譬天名為無有想。是為五神明止處。
有無有色神止處。一切度色滅恚不可不念。若干身無有量空受行。譬天名為空慧。是為六神明止處。
有不色神止處。一切竟度空無有量識慧行意止。譬天名為識慧行。是為七神明止處。
有不在色神止處。一切從識慧竟度無所有慧受行度。譬天名為無所念慧。是為八神明止處。
有無有色神止處。一切從無所欲慧竟度無有思想亦不得離思想受竟止。譬天名為無有思想亦不離思想。是為九神明止處。
第四九法當拔九結。何等為九。愛欲為一結。瞋恚為二結。憍慢為三結。癡為四結。邪見為五結。疑為六結。貪為七結。嫉為八結。慳為九結。
第五九法。當滅九惱本。何等為九。若行者有欲施惡施。令不安施令侵亦念餘惡。若行者向念。是從是生惱。是為一惱。
若行者。已有作惡。已施惡已不安。已侵亦餘惡已施若行者向念。是從是生惱。是為二惱。
若行者。後復欲施惡欲施令不安欲施侵欲施餘惡。若行者向念。是從是生惱。是為三惱。若行者有親厚有欲施行者親厚惡欲施惡欲施不安欲施侵欲餘惡。若行者向念。是從是復生惱。是為四惱。
若行者。有親厚有者。已施惡已施不安已施侵已施餘惡。若行者向念。是從是生惱。是為五惱。
若行者。有親厚後復欲施行者。親厚惡欲施不安欲施侵欲施餘惡。若行者向念。是從是生惱。是為六惱。
若行者。有恐不相便有者助行者。恐不相便。欲施安欲解侵不欲令有餘惡。若行者向念不可。是從是生惱。是為七惱。
若行者有恐不相便有者欲助行者。不相便已施安已解侵。不欲令有餘惡。若行者向念不可。是生從是生惱。是為八惱。
若行者有恐不相便有者為行者。恐不相便已助已安已解侵亦餘惡。若行者向念不可。是令不相便者令安。從是生惱。是為九惱。
第六九法。當思惟除九意惱。何等九。或時行者。是為我令亡。令我他有。令我無有樂。令我不安隱。已施我惡。持是惡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一。
或時行者。是為我令我亡令我有他。令我無有樂。令我不安隱。見作我惡持是惡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二。
或時行者。是為我令亡令我有他。令我無有樂。令我不安隱。會作我惡。持是惡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三。
或時行者。有時是意生所我有親厚令亡令有他令無有樂。令不安隱。已施惡持是惡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四。
或時行者。有時是意生所。我有親厚。令亡令有他。令無有樂。令不安隱。為見作惡。持是惡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五。
或時行者。有時是意生所我有親厚。令亡令有他。令無有樂。令不安隱。為會作惡。持是惡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六。
或有時行者。有是意生所。我不相便所。我念惡念。令不安隱。念令不吉。為令我怨有利令安令樂令安隱。已作持是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七。
或有時行者。有是意生所。我不相便所。我念惡念。令不安隱。念令不吉為令我怨有利令安令樂令安隱。見作持見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八。
或有時行者。有是意生所。我不相便所。我念惡念。令不安隱。念令不吉。為令我怨有利令安令樂令安隱。欲作持是惱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為九。
第七九法。難受九依住。何等九。若行者得信依住。能捨惡受好。是為一依住。若行者意著行捨不欲行。是為二依住。若行者起精進捨不起精進。是為三依住。若行者閑處自守捨不守。是為四依住。若行者能堪依住。如是依得住已得正校計。是為五依住。若行者捨一法。是為六依住。已捨一法便曉一法。是為七依住。已曉一法便受一法。是為八依住。已受一法便行一法。是為九依住。
第八九法。起包九次定。何等九。意止初禪為一定。從一次二禪竟為二定。從二次三禪竟為三定。從三次四禪竟為四定。從四次禪竟空定為五定。從空次竟度識為六定。從識次竟度無有欲為七定。從無有欲次竟度無有思想為八定。從無有思想次竟度滅為九定。第九九法。當知九不應時人不得行第九行不滿。何等為九。一或時人在地獄。罪未竟不令應得道。
二或時在畜生。罪未竟不令應得道。
三或時在餓鬼。罪未竟不令應得道。
四或時在長壽天。福未竟不令應得道。
五或時在不知法義處。無有說者。不能得受。不令應得道。
六或時在聾不能聞不能受。不令應得道。
七或時在瘖不能受。不能諷說。不令應得道。
八或時在聞不能受。不令應得道。
九或時未得明者。無有開意說經。不令應得道。
第十九法。自證知無滅。何等為九。一滅名字苦。二滅六入。三更受滅。四痛滅。五愛滅。六受滅。七有求滅。八生滅。九老死滅。是為行者九十法。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觀。
第一十法。多增道能守法者。有救法者。何等為十。一者若有道弟子從如來受。隨信本生立。無有能壞者。若沙門。若婆羅門。若天若魔若梵。亦餘世間。
二為淨戒行攝守律。能曉行處隨畏見罪見如教誡學。
三為有慧知識。有慧相隨。有慧相致。
四為獨坐思惟。行牽兩制。制身制意。
五為受精進行。有瞻有力。盡行不捨方便淨法。
六為意守居最意微妙隨為遠所作所說能念能得意。
七為慧行。從生滅慧。隨得道者。要却無有疑。但作令壞苦滅。
八為受好語。如好法言隨行。
九為喜聞法。喜聞法行。但樂數說法。
十為所有同學者。共事能作精進身助。是為十救法。從後縛束信戒慧獨坐思惟。行者精進意慧。受好言欲說經。身事如等不止。是名為救。
第二十法。可作十種直。何等為直。一為直見。行者便邪見行得消。亦從邪見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見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二為直思惟計。消邪計。亦從邪計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思惟計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三為直言消邪言。亦從邪言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言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四為直行消邪行。亦從邪行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行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五為直業消邪業。亦從邪業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業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六為直方便消邪方便。亦從邪方便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方便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七為直念消邪念。亦從邪念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念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八為直定消邪定。亦從邪定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定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九為直度消邪度。亦從邪度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度因緣非一。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
十為直慧消邪慧。亦從邪慧因緣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從直慧因緣非一。若干好法得足具行。
第三十法。當了知十內外色入。何等為十一為眼入。二為色入。三為耳入。四為聲入。五為鼻入。六為香入。七為舌入。八為味入。九為身入。十為麤細入。
第四十法。可捨十內外蓋。何等為十。一為內欲葢。二為外欲葢。具足從是無有慧。亦無有解。亦不致無為度世。
三為恚。四為恚。相設恚是亦葢。設恚相是亦葢。具足從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無為度世。
五為睡。六為瞑。設睡是亦葢。設瞑是亦葢。具足從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無為度世。七為惱。八為疑。設惱是亦葢。設疑是亦葢。具足從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無為度世。九為或淨法中疑。十為或惡法中疑。設淨法中疑是亦葢。設惡法中疑是亦葢。具足從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無為度世。第五十法。可令減十事。惡行何等為十。一為殺。二為盜。三為犯色。四為兩舌。五為妄語。六為麤語。七為綺語。八為癡。九為瞋。十為邪意。
第六十法。行令多十淨行。何等為十。一為離殺從殺止。二為離盜從盜止。三為離色從色止。四為離兩舌從兩舌止。五為離妄語從妄語止。六為離麤語從麤語止。七為離綺語從綺語止。八為離癡從癡止。九為離瞋從瞋止。十為離邪意從邪意止。
第七十法。難受了十德道居。何等為十。一為已捨五種。二為六正道德。三為守一。四為依四。五為自解不復待解。六為已捨求。七為所求已清淨。八為身行已止。九為口語已行止。十為意行已止。意最度慧最度行具足。名為最人。
第八十法。令竟十普定。何等為十。一為在比丘為地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二為在行者比丘為水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三為在行者比丘為火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四為在行者比丘為風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五為在行者比丘為青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六為在行者比丘為黃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七為在行者比丘為赤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八為在行者比丘為白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九為在行者比丘為空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十為在行者比丘為識普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佛十力。何謂為十力。一者佛為處處如有知當爾不爾處不處如有知從慧行得自知。是為一力。
二者佛為過去未來現在行罪處本種殃如有知。是為二力。
三者佛為一切在處受行如有知自更慧行得知是。是為三力。
四者佛為棄解定行亦定知從是縛亦知從是解亦知從是起如有有知。是為四力。
五者佛為如心願他家他人如有知。是為五力。
六者佛為雜種無有量種天下行如是有知。是為六力。
七者佛為他家他根具不具如有知。是為七力。
八者佛為無有量分別本上頭至更自念如有知。是為八力。
九者佛為天眼已淨過度人間見人往來死生如有知。是為九力。
十者佛為已縛結盡無有使縛結。意已解脫從慧為行脫見法自慧證。更知受止盡生竟行所行已足。不復往來世間已度世如有知。是為十力。
第九十法。自證知十足學不復學。何等為十。一為直見。已足不復學直見。
二者直思惟計已足不復學直思惟計。
三者直言已足不復學直言。
四者直行已足不復學直行。
五者直業已足不復學直業。
六者直方便已足不復學直方便。
七者直念已足不復學直念。
八者直定已足不復學直定。
九者直得度世已足不復學直得度世。
十者直慧已足不復學直慧。是為學行者百法。法百說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觀。
所上說學者聽說法。上說亦淨。中說亦淨。已竟要說亦淨。有利有好足具淨竟行已見。是名為十報法。如應是上說為是故說。舍利曰已說竟。諸受著心蒙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