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长岭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长岭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长岭县自然资源局、长岭县统计局
2022年4月27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我县自2018年11月起,根据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调查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协同合作,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三调”工作。历经三年,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形成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汇总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地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11250.03公顷(616.86万亩)。其中,水田9209.23公顷(13.81万亩),占2.24%;水浇地312.24公顷(0.47万亩),占0.08%;旱地401728.56公顷(602.58万亩),占97.68%。长岭镇、大兴镇、前七号镇、新安镇等4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2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95701.90公顷(593.55万亩),占全县耕地的96.2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5076.30公顷(22.61万亩),占3.6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69.65公顷(0.7万亩),占0.1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18公顷(32.7亩),占0.0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公顷(0万亩)。

(二)园地145.48公顷(0.22万亩)。其中,果园144.47公顷(0.22万亩),占99.31%;其他园地1.01公顷(15.15亩),占0.69%。园地主要分布在太平川镇、长岭镇、北正镇,占全县园地的50%。

(三)林地38395.09公顷(57.5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2121.50公顷(48.17万亩),占83.66%;灌木林地136.41公顷(0.20万亩),占0.36%;其他林地6137.18公顷(9.21万亩),占15.98%。大兴镇、三团乡、北正镇、长岭镇等4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34%。

(四)草地54895.80公顷(82.33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7696.62公顷(26.54万亩),占32.24%;人工牧草地52.28公顷(0.08万亩),占0.10%;其他草地37146.90公顷(55.71万亩),占67.66%。长岭镇、十四号种畜场、三团乡、大兴镇等4个乡镇(场)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48%。

(五)湿地5071.22公顷(7.62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3876.12公顷(5.82万亩),占76.44%;内陆滩涂1137.25公顷(1.71万亩),占22.42%;沼泽地57.85公顷(0.09万亩),占1.14%。湿地主要分布在北正镇、三十号乡、良种繁育场、太平川镇,占全县湿地的6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185.11公顷(45.30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467.12公顷(3.71万亩),占8.17%;村庄用地27358.44公顷(41.05万亩),占90.64%;采矿用地213.66公顷(0.32万亩),占0.7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45.89公顷(0.22万亩),占0.48%。

(七)交通运输用地10225.11公顷(15.3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73.79公顷(0.41万亩),占2.68%;公路用地2677.96公顷(4.02万亩),占26.19%;农村道路7263.05公顷(10.90万亩),占71.03%;管道运输用地10.31公顷(0.02万亩),占0.1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533.31公顷(14.3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85.59公顷(0.73万亩),占5.09%;湖泊水面2606.28公顷(3.91万亩),占27.34%;水库水面1277.09公顷(1.92万亩),占13.40%;坑塘水面3508.83公顷(5.26万亩),占36.81%;沟渠1575.26公顷(2.36万亩),占16.52%;水工建筑用地80.26公顷(0.12万亩),占0.8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太平川(镇)农业园、北正镇、大兴镇、太平川镇,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9%。

我县“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对于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服务长岭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我县耕地保护成效显著,也反映出耕地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站在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放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同时,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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