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县人民委员会关于破除迷信严禁巫婆、神汉破坏活动的布告
阜阳县人民委员会布告 办字第0370号 1961年12月27日 |
巫婆、神汉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余孽,是封建统治阶级以此作为麻痹人民的工具。解放后,随着党的各项社会改革运动和科学文化的普及,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有了很大提高,迷信的人越来越少了。巫婆、神汉经过政府教育改造,大部分已改邪归正,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是至今个别仍有未改造好的巫婆、神汉,利用某些地区的自然灾害和疫情,妖言惑众,以迷信骗吃骗喝。有的群众受骗不仅花了钱,而县耽误了疾病治疗,造成人命后果。
为了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之安全,希望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巫婆、神汉的破坏活动,加强对他们的监督改造。对布告前从事迷信活动的人,只要真诚悔改,一般不咎既往。即是罪恶严重,只要能够彻底坦白,低头认罪,也可从轻处理。对布告颁发后继续进行破坏活动的,定要从严处理。对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以此作掩护进行破坏活动的,要坚决从严惩办。
此布
县长:王逸云
196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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