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阳春市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阳春市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2024年6月11日 发布机关:阳春市人民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阳春市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共8处)予以公布,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
附件:阳春市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阳春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序号 | 文物保护单位 | 保护范围 | 建设控制地带 |
---|---|---|---|
1 | 阳春革命烈士纪念碑 | 东北:文物边线向东北延伸约24米;
东南:文物边线向东南延伸约10米; 西南:文物边线向西南延伸约51米; 西北:文物边线向西北延伸约21米; |
东北: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北延伸约48米;(山脚绿道)
东南: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南延伸至约32米;(山脚绿道) 西南:保护范围边线向西南延伸约164米;(山脚地坪 ) 西北: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南延伸约61米。(山脚绿道) |
2 | 雷芝楠家宅 | 东面:文物边线向东延伸约1.5米;
南面:文物边线向南延伸约0.3米; 西面:文物边线向西延伸至水泥地坪约11.5米; 北面:文物边线向北延伸约1米。 |
东面: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延伸约1米;
南面:保护范围边线向南延伸约0.5米; 西面:保护范围边线向西延伸约3米; 北面:保护范围边线向北延伸约2米。 |
3 | 中共阳春县委旧址(屯堡小学) | 东面:文物边线向东延伸约0.5米;
南面:文物边线向南延伸约1.5米; 西面:文物边线向西延伸至房屋排水沟约0.5米; 北面:文物边线向北延伸0.5米。 |
东面: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延伸约18米;
南面:保护范围边线向南延伸至水泥地坪约16米; 西面:保护范围边线向西延伸约16米; 北面:保护范围边线向北延伸约1米。 |
4 | 霜降坪革命烈士纪念碑 | 东北:文物边线向东北延伸约12米至水泥地坪边线;
西南:文物边线向西南延伸约12米至水泥地坪边线; 西北:文物边线向西北延伸约10米至水泥地坪边线; 东南:文物边线向东南延伸约12米至水泥地坪边线。 |
东北: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延伸约10米;
西南:保护范围边线向南延伸约10米; 西北:保护范围边线向西延伸约10米;东南:保护范围边线向北延伸约10米。 |
5 | 牛山岭革命烈士纪念碑 | 东北:文物边线向东北延伸约8.5米;
西南:文物边线向西南延伸约1.7米; 西北:文物边线向西北延伸约10.5米; 东南:文物边线向东南延伸约13.8米。 |
东北: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北延伸至马路边沿约20米;
西南:保护范围边线向西南延伸约8米; 西北:保护范围边线向西北延伸约8米; 东南: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南延伸约8米。 |
6 | 中共阳春县特别支部旧址(严氏宗祠) | 东面:文物本体外边线;
南面:文物边线向南延伸2—6米; 西面:文物本体外边线; 北面:文物本体外边线。 |
东面: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延伸约10米;
南面:保护范围边线向南延伸至水塘南边线; 西面:保护范围边线向西延伸约10米; 北面:保护范围边线向北延伸约15米。 |
7 | 中共阳春县委领导机关旧址 | 东北:文物本体外边线;
西南:文物本体外边线; 西北:文物本体外边线; 东南:文物本体外边线。 |
东北: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北延伸至门楼路边约5.5米;
西南:保护范围边线向西南延伸约0.5米; 西北:保护范围边线向西北延伸约8米; 东南: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南延伸约0.5米。 |
8 | 中共阳春县委联络站旧址(永生堂) | 东北:文物边线向东北延伸约0.5米;
西南:文物本体外边线; 西北:文物本体外边线; 东南:文物边线向东北延伸约0.5米。 |
东北: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北延伸约1米;
西南:保护范围边线向西南延伸约0.5米; 西北:保护范围边线向西北延伸约0.5米; 东南: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南延伸约1.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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