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03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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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解字第3036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037號解釋》
院解字第3038號

解釋日期:民國34年12月2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656 頁
相關法條:民法 第 345 條 ( 19.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法院依債權人之聲請拍賣債務人之土地時,其土地之移轉雖非出於債務人之意思,仍應認債務人為出賣人,其土地增值稅自應向債務人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