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142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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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142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5年7月17日 |
交通警察總隊非依照陸軍編制,其總隊長總隊附及以下各隊長隊附,無論是否正式軍校出身,均不得視同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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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5年7月17日 |
交通警察總隊非依照陸軍編制,其總隊長總隊附及以下各隊長隊附,無論是否正式軍校出身,均不得視同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