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膜
作者:魯迅 1934年
收入《且介亭雜文》。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七月五日上海《新語林》半月刊第一期,署名杜德機。

清朝初年的文字之獄,到清朝末年才被從新提起。最起勁的是「南社」裡的有幾個人,為被害者輯印遺集;還有些留學生,也爭從日本撤回文證來。待到孟森的《心史叢刊》出,我們這才明白了較詳細的狀況,大家向來的意見,總以為文字之禍,是起於笑罵了清朝。然而,其實是不盡然的。

這一兩年來,故宮博物院的故事似乎不大能夠令人敬服,但它卻印給了我們一種好書,曰《清代文字獄檔》,去年已經出到八輯。其中的案件,真是五花八門,而最有趣的,則莫如乾隆四十八年二月「馮起炎註解易詩二經欲行投呈案」。

馮起炎是山西臨汾縣的生員,聞乾隆將謁泰陵,便身懷著作,在路上徘徊,意圖呈進,不料先以「形跡可疑」被捕了。那著作,是以《易》解《詩》,實則信口開河,在這裡犯不上抄錄,惟結尾有「自傳」似的文章一大段,卻是十分特別的——

「又,臣之來也,不願如何如何,亦別無願求之事,惟有一事未決,請對陛下一敘其緣由。臣……名曰馮起炎,字是南州,嘗到臣張三姨母家,見一女,可娶,而恨力不足以辦此。此女名曰小女,年十七歲,方當待字之年,而正在未字之時,乃原籍東關春牛廠長興號張守忭之次女也。又到臣杜五姨母家,見一女,可娶,而恨力不足以辦此。此女名小鳳,年十三歲,雖非必字之年,而已在可字之時,乃本京東城鬧市口瑞生號杜月之次女也。若以陛下之力,差幹員一人,選快馬一匹,克日長驅到臨邑,問彼臨邑之地方官:『其東關春牛廠長興號中果有張守忭一人否?』誠如是也,則此事諧矣。再問:『東城鬧市口瑞生號中果有杜月一人否?』誠如是也,則此事諧矣。二事諧,則臣之願畢矣。然臣之來也,方不知陛下納臣之言耶否耶,而必以此等事相強乎?特進言之際,一敘及之。」

這何嘗有絲毫惡意?不過著了當時通行的才子佳人小說的迷,想一舉成名,天子做媒,表妹入抱而已。不料事實結局卻不大好,署直隸總督袁守侗擬奏罪名是「閱其呈首,膽敢於聖主之前,混講經書,而呈尾措詞,尤屬狂妄。核其情罪,較衝突儀仗為更重。馮起炎一犯,應從重發往黑龍江等處,給披甲人為奴。俟部復到日,照例解部刺字發遣。」這位才子,後來大約終於單身出關做西崽去了。

此外的案情,雖然沒有這麼風雅,但並非反動的還不少。有的是鹵莽;有的是發瘋;有的是鄉曲迂儒,真的不識諱忌;有的則是草野愚民,實在關心皇家。而運命大概很悲慘,不是凌遲,滅族,便是立刻殺頭,或者「斬監候」,也仍然活不出。

凡這等事,粗略的一看,先使我們覺得清朝的凶虐,其次,是死者的可憐。但再來一想,事情是並不這麼簡單的。這些慘案的來由,都只為了「隔膜」。

滿洲人自己,就嚴分著主奴,大臣奏事,必稱「奴才」,而漢人卻稱「臣」就好。這並非因為是「炎黃之胄」,特地優待,錫以嘉名的,其實是所以別於滿人的「奴才」,其地位還下於「奴才」數等。奴隸只能奉行,不許言議;評論固然不可,妄自頌揚也不可,這就是「思不出其位」。譬如說:主子,您這袍角有些兒破了,拖下去怕更要破爛,還是補一補好。進言者方自以為在盡忠,而其實卻犯了罪,因為另有准其講這樣的話的人在,不是誰都可說的。一亂說,便是「越俎代謀」,當然「罪有應得」。倘自以為是「忠而獲咎」,那不過是自己的胡塗。

但是,清朝的開國之君是十分聰明的,他們雖然打定了這樣的主意,嘴裡卻並不照樣說,用的是中國的古訓:「愛民如子」,「一視同仁」。一部分的大臣,士大夫,是明白這奧妙的,並不敢相信。但有一些簡單愚蠢的人們卻上了當,真以為「陛下」是自己的老子,親親熱熱的撒嬌討好去了。他那裡要這被征服者做兒子呢?於是乎殺掉。不久,兒子們嚇得不再開口了,計劃居然成功;直到光緒時康有為們的上書,才又衝破了「祖宗的成法」。然而這奧妙,好像至今還沒有人來說明。

施蟄存先生在《文藝風景》創刊號裡,很為「忠而獲咎」者不平,就因為還不免有些「隔膜」的緣故。這是《顏氏家訓》或《莊子》《文選》裡所沒有的。

六月十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