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審規可西川節度副使御史中丞李虞仲崔戎姚向溫會等並西川判官皆賜緋各檢校省官兼御史制

韋審規可西川節度副使御史中丞李虞仲崔戎姚向溫會等並西川判官皆賜緋各檢校省官兼御史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61

敕:西川曰益部,地有險,府有兵,礙戎屏華,號為難理。故吾命文昌為帥長,俾鎮撫焉;次命審規為上介,俾左右焉;瑩鏵虞仲、戎、向、會等為庶寮,俾谘度焉。進言者謂文昌賢而審規輩才,以才佐賢,蜀必理矣。輟三署吏讚丞相府,假憲官職加台郎暨一命再命之服以遣之,其於張大光榮,與四方征鎮之賓寮不侔矣。爾等苟佐吾丞相以善政聞,使吾無一方之憂,吾寧久遺汝於諸侯乎?爾其勉之。可依前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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