韻語陽秋/卷八 韻語陽秋
卷九
韻語陽秋/卷十 

徐師川詩云:〔楚漢紛爭辯士憂,東歸那復割鴻溝。鄭君立義不名籍,項伯胡顏 肯姓劉。〕謂項伯籍之近族,乃附劉而背項,鄭君已為漢臣,乃違漢而思楚也。 余嘗論之曰,方劉項之勢,雌雄未決也,其間豈無容容狡詐之士,首鼠兩端,以 觀成敗,而為身謀者乎,項伯是也。其意以謂項氏得天下,則吾嘗以宗族從軍, 畫策定計,豈吾廢哉?劉氏得天下,則鴻門之會,吾嘗舞劍以蔽沛公矣,廣武之 會,吾嘗勸勿烹太公矣,劉氏豈吾廢哉?高祖之封項伯,殆以此也。至鄭君則不 然。事籍,籍死屬漢,高祖令諸故楚臣名籍,鄭君獨不奉詔,乃盡拜名籍者為大 夫,而逐鄭君。觀此則鄭君與項伯賢佞可見。高祖或逐或封,皆徇情之好惡,則 知戮丁公者,一時矯激之為也。

王儉《七志》曰:宋高祖遊張良廟,並命僚佐賦詩。謝瞻所賦,冠於一時,今載 於《文選》者是也。其曰〔鴻門銷薄蝕,陔下隕欃槍。爵仇建蕭宰,定都護儲皇 。肇允契幽叟,翻飛指帝鄉〕,則子房輔漢之策,盡於此數語矣。王荊公云:〔 《素書》一卷天與之,穀城黃石非吾師。固陵解鞍聊出口,捕取項羽如嬰兒。從 來四皓招不得,為我立棄商山芝。〕亦用此數事。而議論格調,出瞻數等。東坡 論子房袖槌之事,以謂良不為伊、呂之謀,而特出於荊軻、聶政之計。以余觀之 ,此良少年之銳氣,未足以咎良也。圯上授書之後,所見豈前比哉!

左太沖、陶淵明皆有荊軻之詠,太沖則曰:〔雖無壯士節,與世亦殊倫。〕淵明 則曰:〔惜哉劍術疏,奇功遂不成。〕是皆以成敗論人者也。余謂荊軻功之不成 ,不在荊軻,而在秦舞陽;不在秦舞陽,而在燕太子。舞陽之行,軻固心疑其人 ,不欲與之共事,欲待它客與俱,而太子督之不已,軻不得已遂去,故羽歌悲愴 ,自知功之不成。已而果膏刃秦庭,當時固已惜之。然概之於義,雖得秦王之首 ,於燕亦未能保終吉也。故楊子云:〔荊軻為丹奉於期之首、燕督亢之圖,入不 測之秦,實刺客之靡也,焉可謂之義也!〕可謂善論軻者。

盜殺武元衡也,白樂天為京兆掾,初非言責,而請捕盜,以必得為期。時宰惡其 出位,坐賦《新井篇》,逐之九江。故因聞琵琶,乃有天涯流落之感,至於淚濕 青衫之上,何憊如此哉!余先文康公嘗有詩云:〔平生趣操號安恬,退亦怡然進 不貪。何事潯陽恨遷謫,輕將清淚濕青衫。〕又云:〔及泉曾改莊公誓,勝母終 回曾子車。素綆銀床堪淚墮,更能賦詠獨何如。〕

李義山詩云: 本為留侯慕赤松,漢庭方識紫芝翁。蕭何只解追韓信,豈得虛當第一功。 是以蕭何功在張良下也。王元之詩云: 紀信生降為沛公,草荒孤壘想英風。漢家青史緣何事,卻道蕭何第一功? 是以蕭何功在紀信下也。余謂炎漢創業,何為宗臣,高祖設指蹤之喻盡之矣,他 人豈容議邪!

韋蘇州睢陽感懷有詩曰:〔宿將降賊庭,儒生獨全義。〕宿將謂許遠,儒生謂張 巡也。蓋當時物議,以為巡死而遠就虜,疑遠畏死,辭服於賊,故應物云爾。韓 愈嘗有言曰:〔遠誠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愛之肉,以與賊抗而不降乎 !〕斯言得矣。巡死後,賊將生致遠於偃師,遠亦以不屈死。則是遠亦終死賊也 。

三良以身殉秦繆之葬,《黃鳥》之詩哀之。序詩者謂國人刺繆公以人從死,則咎 在秦繆而不在三良矣。王仲宣云:〔結髮事明君,受恩良不貲。臨沒要之死,焉 得不相隨。〕陶元亮云:〔厚恩固難忘,君命安可違。〕是皆不以三良之死為非 也。至李德裕則謂社稷死則死之,不可許之死,欲與梁丘據、安陵君同譏,則是 罪三良之死非其所矣。然君命之於前,而眾驅之於後,為三良者,雖欲不死得乎 !唯柳子厚云: 疾病命故亂,魏氏言有章。從邪陷厥父,吾欲討彼狂。 使康公能如魏顆不用亂命,則豈至陷父於不義如此哉!東坡《和陶》亦云: 顧命有治亂,臣子得從違。魏顆真孝愛,三良安足希。 似與柳子論合。而《過秦繆墓詩》乃云:繆公生不誅孟明,豈有死之日而忍用其 良,乃知三子徇公意,亦如齊之二子從田橫。〕則又言三良之殉,非繆公之意也 。

唐太和末,閹尹恣橫,天子以擁虛器為恥。而元和逆黨未討,帝欲夷絕其類,李 訓謂在位操權者皆碌碌,獨鄭注可共事,遂同心以謀。已而殺陳宏志於清泥驛, 相繼王守澄、楊承和、韋元素、王踐言皆不保首領。又斫崔潭峻之棺而鞭其屍。 剪除逆黨幾盡,亦可謂壯矣!意欲誅宦尹,乃復河湟歸河朔諸鎮,天子向之。鄭 注雖招權納賄,然出節度隴右,欲因王守澄之葬,乘群宦臨送,以鎮兵悉誅之, 謀亦未必不善。會李訓先五日舉事,遂成〔甘露〕之禍。世以成敗論人物,故訓 、注不得為忠,至李德裕謂不可與徒隸齒,亦太甚矣。按唐史李甘與李中敏皆嘗 論鄭注不可為相,故甘有封州之謫,而中敏有潁陽之歸。杜牧之贈甘詩云: 太和八九年,訓注極虓虎。吾君不省覺,二兇日威武。 喧喧皆傳言,明辰相登注。和鼎顧予云:我死有處所。 明日詔書下,謫斥南荒去。 又有《贈中敏詩》云: 元禮去歸緱氏學,江充來見大台宮。曲突徙薪人不會,海邊今作釣魚翁。 蓋深痛二公之言不行,而訓、注得恣其謀也。蓋當是時,仇士良竊國柄,勢焰薰 灼,士大夫於議論之間,不敢以訓、注為是,以賈殺身之禍,故牧之之詩如此。 嗚呼,東漢之季,柄在宦官,陳蕃之徒,以忠勇之資,謀殪其黨,而事亦不遂, 史載其名,殆如日星。而訓、注以當時士夫畏懾士良輩,遂加以奸兇之目,而史 亦以為亂人,萬世之下,無以自白,其深可痛哉!余家舊藏《甘露野史》二卷, 及《乙卯記》一卷,二書之說,特相矛盾,《甘露野史》言上令訓等誅宦官,事 覺反為所擒,而《乙卯記》乃謂訓等有逆謀。蓋《甘露史》出於朝廷公論,而《 乙卯記》附會士良之私情也。《乙卯記》後有朱實跋尾數百言,以《乙卯》所記 為非是,其說與野史同,余故表而出之。

杜牧之集有《李給事詩》二首,其中有〔紛紜白晝驚千古,鈇鑕朱殷幾一空〕之 句,謂鄭注〔甘露〕之事也。又有〔可憐劉校尉,曾訟石中書〕之句,牧之自注 云,給事曾忤仇士良,人遂以為給事者李石也。余嘗攷之,李石雖嘗為給事,然 劾鄭注之事,史所不載。雖載語言忤仇士良,然亦在石拜相之後。石既拜相,則 牧之詩題,不應以給事為稱,其非李石明矣。當時惟有李中敏與牧之厚善,嘗因 旱欲乞斬注,以申宋申錫之冤,帝不省,遂以病版歸潁陽。今牧之詩有〔元禮去 歸緱氏學〕之句,牧之自注云:因論鄭注告歸潁陽。又史云:注誅,遷給事。其 後仇士良以開府蔭其子,中敏曰:〔內謁者安得有子。〕士良慚恚,由是復棄官 去。由是論之,則是中敏無疑矣。

杜牧之作《李和鼎詩》云: 鵬鳥飛來庚子直,謫去日蝕辛卯年。由來枉死賢才士,消長相持勢自然。 蓋言鄭注事也。方是時,和鼎論注不可為相,旋致貶責,故牧之作詩痛之如此。 議者謂辛卯年在憲宗之時,而憲宗未嘗謫李甘。李甘仕文宗之時,而文宗時無辛 卯也。豈牧之誤乎?余謂牧之所云,非謂實庚子辛卯也。鵬集於捨,班固書庚子 之日,日有蝕之,詩人有辛卯之詠,借是事以明李甘之冤爾。

唐穆宗時,令狐楚為相,為景陵使,以傭錢獻羨餘,怨聲載路,致有衡州之貶。 觀《發潭州寄李寧常侍詩》云: 君今侍紫垣,我已墮青天。委廢從茲日,旋歸在幾年。 又有《答竇鞏中丞詩》末句云:〔何年相贈答,卻得在中台。〕亦可見其去國慘 傷之情矣。孔子曰:〔苟患失之,無所不至。〕其楚之謂乎?觀〔甘露〕之事, 則可見矣。當是時也,王涯等被繫神策,仇士良白涯與李訓謀逆,將立鄭注。楚 時以舊相在闕下,文宗召楚至,帝對楚悲憤,因付涯訊牒曰:〔果涯書邪?〕楚 曰:〔然。涯誠有謀,罪應死。〕嗚呼,觀望腐夫閹人,而誣寘人於死地,楚忍 為是乎!《甘露野史》乃言尚賴舊相令狐楚獨為辯明,若以史為證,則野史之言 未必公也。

安祿山反,永王璘有窺江左之意,子瑒勸其取金陵,史稱薛鏐、李台卿等為璘謀 主而不及李白。白傳止言永王璘闢為府僚,璘起兵遂逃還彭澤。審爾,則白非深 於璘者。及觀白集有《永王東巡歌十一首》,乃曰:〔初從雲夢開朱邸,更取金 陵作小山。〕又云:〔我王樓艦輕秦、漢,卻似天皇欲度遼。〕若非贊其逆謀, 則必無是語矣。白既流夜郎,有《書懷詩》云:〔半夜水軍來,尋陽滿旌旃。空 名適自誤,迫脅上樓船。徒賜五百金,棄之若浮煙。辭官不受賞,翻謫夜郎天。 〕宋中丞薦白啟云:〔遇永王東巡,脅行中道。〕乃用白《述懷》意,以抆拭其 過爾。孔巢父亦為永王所辟,巢父察其必敗,潔身潛遁,由是知名。使白如巢父 之計,則安得有夜郎之謫哉!老杜《送巢父歸江東》云:〔巢父掉頭不肯住,東 將入海隨煙霧。〕其序云,兼呈李白。恐不能無微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