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時宥罪制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3

頃屬初陽肇授,移輦新宮,因施惠布德,用順時令。徒已下罪,並責保放營農,今詳其刑格,亦非重罰,已釋囹圄,不可更收,宜許自新,特從免放。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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