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書既以遺荊州李翹叟,繼而亡其本。後從翹叟借來謄本,輒為役夫盜去,賣與龍安寺千部院僧。盜事覺,追取得之,後歸翹叟。翹叟屢來索此卷,云:「恐為人盜去。」予謂不然,乃果見盜。夫不疑於物,物亦誠焉。翹叟一動其心,遂果致盜。孔子曰:「茍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誠然哉!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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