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蝦蟇
作者:權韠 朝鮮王朝

蝦蟇本有尾,一名是丁子。
南公號爲蛤,初不校同異。
凡物各有區,陸者不能水。
去來唯所便,嗟汝獨何智。
在淵或在田,欲學神龍事。
自古當鼎實,熊掌未足比。
孟軻豈欺我,天下口相似。
淸晨課隷人,罩釣水草裏。
居然得雋歸,狼駭人視。
膳夫備辛鹹,炰炙隨所指。
下箸初可猜,下咽終可喜。
觀者怪吾饞,掩口爭唾鄙。
人誰不飮食?知味蓋鮮矣。
丁寧謝詩人,莫賦河之鯉。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後來方便今人閲讀,而加入標點符號的版權狀況可能是:

  1. 若由維基文庫用戶自己的方式加入標點符號,依據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及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的条款释出。
  2.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