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知縣彭昭麟為飭傳諭英國兵頭大班將登岸兵丁撤退回船事行理事官札

香山知縣彭昭麟為飭傳諭英國兵頭大班將登岸兵丁撤退回船事行理事官札
香山縣正堂彭
嘉慶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1808年10月11日

香山縣正堂彭,札唩嚟哆知悉:

  照得𠸄咭唎夷兵登岸,總由爾等不小心防守,或私自串通舞弊,寔屬不法。西洋自居中國,歷有多年,受覆載之恩。竟敢與𠸄咭唎不遵約束。現經本縣稟明大憲,將咭唎在黃埔貨船盡行封艙,撥兵看守。爾等速即傳諭該國兵頭、大班,將上岸夷兵立刻退出回船,等候本縣即稟大憲,撤封開艙,照舊貿易,彼此仍通和好。若敢抗違,一面稟請大憲,將𠸄咭唎貨船盡行用火焚燒,一面統領大兵,將登岸夷兵槩行綑拿,治其干犯天朝之罪。

  至爾等如何先接𠸄咭唎書信,容其兵丁登岸,速將先後原信槩行呈繳,其情尙可寬恕。否則立提爾等解省究辦。又𠵽囒哂不過以海外小番,雖與西洋𠸄咭唎各國搆兵,斷不敢遠至天朝,將爾等貨船截劫。即使愍不畏法,竟敢遠來,本縣自當撥兵爲爾等保守砲臺,幷發兵勦殺,更可毋庸顧慮。爾等當革面洗心,先將傳諭𠸄咭唎緣由明白稟覆,以憑本縣轉稟大憲。毋違。特札。

  嘉慶十三年八月廿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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