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祖紀 魏書卷七上
高祖紀第七上
作者:魏收 北齊
高祖紀第七下

高祖孝文皇帝,諱宏,顯祖獻文皇帝之長子,母曰李夫人。皇興元年八月戊申,生於平城紫宮,神光照於室內,天地氛氳,和氣充塞。帝生而潔白,有異姿,襁褓岐嶷,長而淵裕仁孝,綽然有君人之表。顯祖尤愛異之。三年夏六月辛未,立為皇太子。

延興元年 编辑

五年秋八月丙午,即皇帝位於太華前殿,大赦,改元延興元年。丁未,劉彧遣使朝貢。

九月壬戌,詔在位及民庶直言極諫。有利民益治,損政傷化,悉心以聞。壬午,青州高陽民封辯自號齊王,聚黨千餘人,州軍討滅之。高麗民奴久等相率來降,各賜田宅。

冬十月丁亥,沃野、統萬二鎮敕勒叛。詔太尉、隴西王源賀追擊,至枹罕,滅之,斬首三萬餘級;徙其遺迸於冀、定、相三州為營戶。庚寅,以征東大將軍、南安王楨為假節、都督涼州及西戎諸軍事、領護西域校尉、儀同三司,鎮涼州。朔方民曹平原招集不逞,破石樓堡,殺軍將。劉彧將垣崇祖率眾二萬自郁洲寇東兗州,屯于南城固。

十有一月,刺史于洛侯討破之,崇祖還郁洲。妖賊司馬小君聚眾反於平陵,齊州刺史、武昌王平原討擒之。

十有二月乙酉,以駙馬都尉穆亮為趙郡王。壬辰,詔訪舜後,獲東萊郡民媯苟之,復其家畢世,以彰盛德之不朽。復前濮陽王孔雀本封。辛丑,趙郡王穆亮徙封長樂王。

延興二年 编辑

二年春正月乙卯,統萬鎮胡民相率北叛。詔寧南將軍、交阯公韓拔等追滅之。大陽蠻酋桓誕率戶內屬,拜征南將軍,封襄陽王。曲赦京師及河西,南至秦涇,西至枹罕,北至涼州諸鎮。詔假員外散騎常侍邢祐使於劉彧。

二月乙巳,詔曰:「尼父稟達聖之姿,體生知之量,窮理盡性,道光四海。頃者淮徐未賓,廟隔非所,致令祠典寢頓,禮章殄滅,遂使女巫妖覡,淫進非禮,殺生鼓舞,倡優媟狎,豈所以尊明神敬聖道者也。自今已後,有祭孔子廟,制用酒脯而已,不聽婦女合雜,以祈非望之福。犯者以違制論。其公家有事,自如常禮。犧牲粢盛,務盡豐潔。臨事致敬,令肅如也,牧司之官,明糾不法,使禁令必行。」蠕蠕犯塞。太上皇帝次於北郊,詔諸將討之。虜遁走。其別帥阿大干率千餘落來降。東部敕勒叛奔蠕蠕,太上皇帝追之,至石磧,不及而還。壬子,高麗國遣使朝貢。

三月,太上皇帝至自北討。戊辰,以散騎常侍、駙馬都尉萬安國為大司馬、大將軍,封安城王。庚午,車駕耕於藉田。石城郡獲曹平原,送京師,斬之。連川敕勒謀叛,徙配青、徐、齊、兗四州為營戶。

夏四月庚子,詔工商雜伎,盡聽赴農。諸州郡課民益種菜果。辛亥,劉彧遣使朝貢。癸酉,詔沙門不得去寺,浮遊民間,行者仰以公文。是月,劉彧死,子昱僭立。五月丁巳,詔軍警給璽印、傳符,次給馬印。[1]

六月,安州民遇水雹,丐租賑恤。丙申,詔曰:「頃者州郡選貢,多不以實,碩人所以窮處幽仄,鄙夫所以超分妄進,豈所謂旌賢樹德者也。今年貢舉,尤為猥濫。自今所遣,皆門盡州郡之高,才極鄉閭之選。」

閏月壬子,蠕蠕寇敦煌,鎮將尉多侯擊走之。又寇晉昌,守將薛奴擊走之。戊午,行幸陰山。

秋七月,光州民孫晏等聚黨千餘人叛,通劉昱,刺史叔孫璝討平之。辛丑,高麗國遣使朝貢。壬寅,詔州郡縣各遣二人才堪專對者,赴九月講武,當親問風俗。[2]

八月丙辰,百濟國遣使奉表請師伐高麗。辛酉,地豆于、庫莫奚國遣使朝貢,昌亭國遣使獻蜀馬。河西費也頭反,薄骨律鎮將擊走之。

九月辛巳,車駕還宮。戊申,統萬鎮將、河間王閭虎皮坐貪殘賜死。己酉,詔以州鎮十一水,丐民田租,開倉賑恤。又詔流迸之民,皆令還本,違者配徙邊鎮。

冬十月,蠕蠕犯塞,及於五原。

十有一月,太上皇帝親討之,將度漠襲擊。蠕蠕聞軍至,大懼,北走數千里。以窮寇遠遁,不可追,乃止。丁亥,封皇叔略為廣川王。壬辰,分遣使者巡省風俗,問民疾苦。帝每月一朝崇光宮。

十有二月庚戌,詔曰:「書云:『三載一考,三考黜陟幽明。』頃者已來,官以勞升,未久而代,牧守無恤民之心,競為聚斂,送故迎新,相屬於路,非所以固民志,隆治道也。自今牧守溫仁清儉、克己奉公者,可久於其任。歲積有成,遷位一級。其有貪殘非道、侵削黎庶者,雖在官甫爾,必加黜罰。著之於令,永為彝準。」詔以代郡事同豐沛,代民先配邊戍者皆免之。

延興三年 编辑

三年春正月庚辰,詔員外散騎常侍崔演使於劉昱。丁亥,改崇光宮為寧光宮。戊戌,太上皇帝還至雲中。是月,相州執送妖人榮永安於京師,斬之。詔赦其支黨。

二月戊申,高麗、契丹國並遣使朝貢。癸丑,詔牧守令長,勤率百姓,無令失時。同部之內,貧富相通。家有兼牛,通借無者,若不從詔,一門之內終身不仕。守宰不督察,免所居官。戊午,太上皇帝至自北討,飲至策勳,告於宗廟。死王事者復其家。詔畿內民從役死事者,郡縣為迎喪,給以葬費。甲戌,詔縣令能靜一縣劫盜者,兼治二縣,即食其祿;能靜二縣者,兼治三縣,三年遷為郡守。二千石能靜二郡,上至三郡,亦如之,三年遷為刺史。

三月壬午,詔諸倉囤穀麥充積者,出賜貧民。

夏四月戊申,詔假司空、上黨王長孫觀等討吐谷渾拾寅。壬子,契丹國遣使朝貢。詔以孔子二十八世孫魯郡孔乘為崇聖大夫,給十戶以供洒掃。

六月甲子,詔曰:「往年縣召民秀二人,問以守宰治狀,善惡具聞,將加賞罰。而賞者未幾,罪者眾多。肆法傷生,情所未忍。今特垂寬恕之恩,申以解網之惠。諸為民所列者,特原其罪,盡可貸之。」

秋七月,詔河南六州之民,戶收絹一匹,綿一斤,租三十石。乙亥,行幸陰山。蠕蠕寇敦煌,鎮將樂洛生擊破之。事具蠕蠕傳。劉昱遣將寇緣淮諸鎮,徐州刺史、淮陽公尉元擊走之。

八月己酉,高麗、庫莫奚國並遣使朝獻。庚申,帝從太上皇帝幸河西。拾寅謝罪請降,許之。

九月辛巳,車駕並還宮。乙亥,[3]劉昱遣使朝貢。己亥,詔曰:「自今京師及天下之囚,罪未分判,在獄致死無近親者,公給衣衾棺櫝葬埋之,不得曝露。」辛丑,詔遣使者十人循行州郡,檢括戶口。其有仍隱不出者,州、郡、縣、戶主並論如律。庫莫奚國遣使朝獻。

冬十月,太上皇帝親將南討。詔州郡之民,十丁取一以充行,戶收租五十石,以備軍糧。悉萬斤國遣使朝獻。武都王反,攻仇池。[4]詔長孫觀仍回師討之。

十有一月戊寅,詔以河南七州牧守多不奉法,致新邦之民莫能上達,遣使者觀風察獄,黜陟幽明。其有鰥寡孤獨貧不自存者,復其雜徭,年八十已上,一子不從役;力田孝悌,才器有益於時,信義著於鄉閭者,具以名聞。癸巳,太上皇帝南巡,至於懷州。所過問民疾苦,賜高年、孝悌力田布帛。

十有二月庚戌,詔關外苑囿聽民樵採。壬子,蠕蠕犯邊,柔玄鎮二部敕勒叛應之。癸丑,沙門慧隱謀反,伏誅。

是歲,州鎮十一水旱,丐民田租,開倉賑恤。相州民餓死者二千八百四十五人。吐谷渾部內羌民鍾豈渴干等二千三百戶內附。

是年,妖人劉舉自稱天子,齊州刺史、武昌王平原捕斬之。

延興四年 编辑

四年春正月丁丑,侍中、太尉、隴西王源賀以病辭位。辛巳,粟特國遣使朝獻。

二月甲辰,太上皇帝至自南巡。辛亥,吐谷渾拾寅遣子費斗斤入侍,并獻方物。辛未,禁斷寒食。

三月丁亥,詔員外散騎常侍許赤虎使於劉昱。高麗、吐谷渾、曹利諸國各遣使朝貢。

夏五月甲戌,蠕蠕國遣使朝貢。

六月乙卯,詔曰:「朕應歷數開一之期,屬千載光熙之運,雖仰嚴誨,猶懼德化不寬,至有門房之誅。然下民兇戾,不顧親戚,一人為惡,殃及合門。朕為民父母,深所愍悼。自今已後,非謀反、大逆、干紀、外奔,罪止其身而已。今德被殊方,文軌將一,宥刑寬禁,不亦善乎?」闊悉國遣使朝貢。

秋七月庚午,高麗國遣使朝獻。己卯,曲赦仇池。癸巳,蠕蠕寇敦煌,鎮將尉多侯大破之。

八月庚子,吐谷渾國遣使朝獻。戊申,大閱於北郊。

九月,以劉昱內相攻戰,詔將軍元蘭等五將三萬騎及假東陽王丕為後繼,伐蜀漢。丙子,契丹、庫莫奚、地豆于諸國各遣使朝獻。

冬十月庚子,劉昱遣使朝貢。

十有一月,分遣侍臣循河南七州,觀察風俗,撫慰初附。戊寅,吐谷渾國遣使朝獻。是歲,州鎮十三大飢,丐民田租,開倉賑之。

十有二月,詔西征吐谷渾兵在句律城初叛軍者斬,次分配柔玄、武川二鎮。斬者千餘人。

延興五年 编辑

五年春二月庚子,高麗國遣使朝獻。癸丑,詔定考課,明黜陟。

閏月戊午,吐谷渾國遣使朝獻。

夏四月丁丑,龜茲國遣使朝獻。癸未,詔天下賦調,縣專督集,牧守對檢送京師,違者免所居官。詔禁畜鷹鷂,開相告之制。

五月丁酉,契丹、庫莫奚國各遣使獻名馬。丙午,詔員外散騎常侍許赤虎使於劉昱。丁未,幸武州山。辛酉,幸車輪山。

六月庚午,禁殺牛馬。壬申,曲赦京師死罪,遣備蠕蠕。

秋八月丁卯,高麗、吐谷渾、地豆于諸國遣使朝獻。

九月癸卯,洛州人賈伯奴、豫州人田智度聚黨千餘人,伯奴稱恒農王,智度稱上洛王,夜攻洛州。州郡擊之,斬伯奴於緱氏,執智度送京師。

冬十月,蠕蠕國遣使朝獻。太上皇帝大閱於北郊。

十有二月丙寅,建昌王長樂改封安樂王。己丑,城陽王長壽薨。庚寅,劉昱遣使朝貢。

承明元年 编辑

承明元年春二月,蠕蠕、高麗、庫莫奚、波斯諸國並遣使朝貢。是月,司空、東郡王陸定國坐事免官爵為兵。

夏五月,冀州武邑民宋伏龍聚眾,自稱南平王。郡縣捕斬之。蠕蠕國遣使朝貢。

六月甲子,詔中外戒嚴,分京師見兵為三等,第一軍出,遣第一兵,二等兵亦如之。辛未,太上皇帝崩。壬申,大赦,改年。大司馬、大將軍、安城王萬安國坐矯詔殺神部長奚買奴於苑中,賜死。戊寅,征西大將軍、安樂王長樂為太尉;尚書左僕射、南平公目辰為司徒,進封宜都王;南部尚書李訢為司空。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臨朝稱制。

秋七月甲辰,追尊皇妣李貴人為思皇后。以汝陰王天賜為征西大將軍、儀同三司。高麗、庫莫奚國並遣使朝貢。濮陽王孔雀有罪賜死。

八月甲子,詔曰:「朕猥承前緒,纂戎洪烈,思隆先志,緝熙政道。羣公卿士,其各勉厥心,匡朕不逮。諸有便民利國者,具狀以聞。」壬午,蠕蠕國遣使朝貢。甲申,以長安二蠶多死,丐民歲賦之半。

九月丁亥,曲赦京師。高麗、庫莫奚、契丹諸國並遣使朝獻。癸丑,宕昌、悉萬斤國並遣使朝貢。

冬十月丁巳,起七寶永安行殿。乙丑,進征西大將軍、假東陽王元丕爵為正王。己未,詔曰:「朕纂承皇極,照臨萬方,思闡遐風,光被兆庶,使朝有不諱之音,野無自蔽之響,疇咨帝載,詢及芻蕘。自今已後,羣官卿士下及吏民,[5]各聽上書,直言極諫,勿有所隱。諸有便宜,益治利民,可以正風俗者,有司以聞。朕將親覽,與三事大夫論其可否,裁而用之。」辛未,輿駕幸建明佛寺,大宥罪人。濟南公羅拔進爵為王。

十有一月,蠕蠕國遣使朝貢。戊子,以太尉、安樂王長樂為定州刺史,京兆王子推為青州刺史,司空李訢為徐州刺史,並開府儀同三司。

太和元年 编辑

太和元年春正月乙酉朔,詔曰:「朕夙承寶業,懼不堪荷,而天貺具臻,地瑞並應,風和氣晼,天人交協。豈朕沖昧所能致哉?實賴神祇七廟降福之助。今三正告初,祗感交切,宜因陽始,恊典革元,其改今號為太和元年。」辛亥,詔曰:「今牧民者,與朕共治天下也。宜簡以徭役,先之勸奬,相其水陸,務盡地利,使農夫外布,桑婦內勤。若輕有徵發,致奪民時,以侵擅論。民有不從長教,惰於農桑者,加以罪刑。」起太和、安昌二殿。己酉,秦州略陽民王元壽聚眾五千餘家,自號為衝天王。雲中飢,開倉賑恤。

二月丙寅,漢川民泉會、譚酉等相率內屬,處之并州。辛未,秦益二州刺史、武都公尉洛侯討破元壽,獲其妻子,送京師。癸未,高麗、契丹、庫莫奚國各遣使朝獻。

三月庚子,徵征西大將軍、雍州刺史、東陽王丕為司徒。丙午,詔曰:「朕政治多闕,災眚屢興。去年牛疫,死傷太半,耕墾之利,當有虧損。今東作既興,人湏肄業。其敕在所督課田農,有牛者加勤於常歲,無牛者倍庸於餘年。一夫制治田四十畝,中男二十畝。無令人有餘力,地有遺利。」庫莫奚、契丹國各遣使朝獻。

夏四月丙寅,蠕蠕國遣使朝貢。丁卯,幸白登山。壬申,幸崞山。樂安王良薨。詔復前東郡王陸定國官爵。

五月乙酉,車駕祈雨於武州山,俄而澍雨大洽。蠕蠕國遣使朝貢。

秋七月壬辰,侍中、開府儀同三司、青州刺史、京兆王子推薨。庚子,定三等死刑。己酉,太和、安昌二殿成。起朱明、思賢門。是月,劉昱死,弟準僭立。

八月壬子,大赦天下。丙子,詔曰:「工商皂隸,各有厥分,而有司縱濫,或染清流。自今戶內有工役者,推上本部丞,[6]已下準次而授。若階藉元勳、以勞定國者不從此制。」戊寅,劉準遣使朝貢。

九月癸未,蠕蠕國遣使朝貢。乙酉,詔羣臣定律令於太華殿。辛卯,高麗國遣使朝貢。庚子,起永樂遊觀殿於北苑,穿神淵池。車多羅、西天竺、舍衞、疊伏羅諸國各遣使朝貢。

冬十月癸酉,宴京邑耆老年七十已上於太華殿,賜以衣服。是月,庫莫奚、契丹國各遣使朝獻。又詔七十已上一子不從役。龜茲國遣使朝獻。劉準葭蘆戍主楊文度遣弟鼠襲陷仇池。丙子,誅徐州刺史李訢。庫莫奚、契丹國各遣使朝貢。

十有一月癸未,詔征西將軍、廣川公皮懽喜,鎮西將軍梁醜奴,平西將軍楊靈珍等率眾四萬討楊鼠。乙酉,吐谷渾國遣使朝獻。丁亥,懷州民伊祁苟初自稱堯後應王,聚眾於重山。洛州刺史馮熙討滅之。閏月,懽喜等軍到建安,楊鼠棄城南走。癸亥,粟提婆國遣使朝獻。庚子,詔員外散騎常侍李長仁使於劉準。

十有二月壬寅,懽喜攻陷葭蘆,斬文度,傳首京師。甲辰,員闊、吐谷渾國並遣使朝貢。丁未,詔以州郡八水旱蝗,民飢,開倉賑恤。以安定王休為儀同三司。

太和二年 编辑

二年春正月丁巳,封昌黎王馮熙第二子始興為北平王。戊午,吐谷渾遣使朝獻。

二月丁亥,行幸代之湯泉。所過問民疾苦,以宮人賜貧民無妻者。戊戌,蠕蠕國遣使朝獻。癸卯,車駕還宮。三月丙子,以河南公梁彌機為宕昌王。

夏四月甲申,幸崞山。丁亥,還宮。己丑,劉準遣使朝貢。京師旱。[7]甲辰,祈天災於北苑,親自禮焉。減膳,避正殿。丙午,澍雨大洽。曲赦京師。

五月,詔曰:「婚娉過禮,則嫁娶有失時之弊;厚葬送終,則生者有糜費之苦。聖王知其如此,故申之以禮數,約之以法禁。迺者,民漸奢尚,婚葬越軌,致貧富相高,貴賤無別。又皇族貴戚及士民之家,不惟氏族,下與非類婚偶。[8]先帝親發明詔,為之科禁,而百姓習常,仍不肅改。朕今憲章舊典,祗案先制,著之律令,永為定準。犯者以違制論。」

六月己丑,幸鹿野苑。庚子,皇叔若薨。

秋七月戊辰,龜茲國遣使獻名駝七十頭。劉準遣將寇仇池,陰平太守楊廣香擊走之。

八月,分遣使者考察守宰,問民疾苦。丙戌,詔罷諸州禽獸之貢。丁亥,勿吉國遣使朝獻。

九月丙辰,曲赦京師。龜茲國遣使獻大馬、名駝、珍寶甚眾。

冬十月壬辰,詔員外散騎常侍鄭羲使於劉準。

十有一月庚戌,詔曰:「懸爵於朝,而有功者必縻其賞;懸刑於市,而有罪者必罹其辜。斯乃古今之成典,治道之實要。諸州刺史,牧民之官,自頃以來,遂各怠慢,縱姦納賂,背公緣私,致令賊盜並興,侵劫茲甚,姦宄之聲屢聞朕聽。朕承太平之運,屬千載之期,思光洪緒,惟新庶績;亦望蕃翰羣司敷德宣惠,以助沖人,共成斯美。幸克己復禮,思愆改過,使寡昧無愧於祖宗,百姓見德於當世。有司明為條禁,稱朕意焉。」

十有二月癸巳,誅南郡王李惠。

是歲,州鎮二十餘水旱,民飢,開倉賑恤。

太和三年 编辑

三年春正月癸丑,坤德六合殿成。庚申,詔罷行察官。

二月辛巳,帝、太皇太后幸代郡溫泉,問民疾苦,鰥貧者以宮女妻之。己亥,還宮。壬寅,乾象六合殿成。[9]

三月甲辰,曲赦京師。戊午,吐谷渾、高麗國各遣使朝獻。

夏四月壬申,劉準遣使朝獻。癸未,樂良王樂平薨。辛卯,蠕蠕國遣使朝獻。丙申,幸崞山。己亥,還宮。庚子,淮陽公尉元進爵為王。吐谷渾國遣使獻氂牛五十頭。雍州刺史、宜都王目辰有罪賜死。

五月丁巳,帝祈雨於北苑,閉陽門,是日澍雨大洽。辛酉,詔曰:「昔四代養老,問道乞言。朕雖沖昧,每尚其美。今賜國老各衣一襲,綿五斤,絹布各五匹。」

六月辛未,以雍州民飢,開倉賑恤。起文石室、靈泉殿於方山。

秋七月壬寅,詔宮人年老及疾病者,免之。

八月壬申,詔羣臣直言盡規,靡有所隱。乙亥,幸方山,起思遠佛寺。丁丑,還宮。

九月壬子,以侍中、司徒、東陽王丕為太尉;侍中、尚書右僕射、趙郡公陳建為司徒,進爵魏郡王;侍中、尚書、河南公苟頹為司空,進爵河東王;侍中、尚書、太原公王叡進爵中山王;侍中、尚書、隴東公張祐進爵新平王。己未,定州刺史、安樂王長樂有罪,徵詣京師,賜死。庚申,隴西王源賀薨。高麗、吐谷渾、地豆于、契丹、庫莫奚、龜茲諸國各遣使朝獻。

冬十月己巳朔,大赦天下。

十有一月癸卯,賜京師貧窮、高年、疾患不能自存者衣服布帛各有差。癸丑,進假梁郡公元嘉爵為假王,督二將出淮陰;隴西公元琛三將出廣陵;河東公薛虎子三將出壽春。蠕蠕率騎十餘萬南寇,至塞而還。

十有二月,粟特、州逸、河龔、疊伏羅、員闊、悉萬斤諸國各遣使朝貢。

是年,島夷蕭道成廢其主劉準而僭立,自號曰齊。

太和四年 编辑

四年春正月癸卯,乾象六合殿成。洮陽羌叛,枹罕鎮將討平之。隴西公元琛等攻克蕭道成馬頭戍。乙卯,廣川王略薨。雍州氐齊男王反,殺美陽令,州郡捕斬之。丁巳,罷畜鷹鷂之所,以其地為報德佛寺。戊午,襄城王韓頹有罪,削爵徙邊。蕭道成徐州刺史崔文仲寇淮北,陷茬眉戍。

二月,遣尚書游明根率騎二千南討。癸巳,詔曰:「朕承乾緒,君臨海內,夙興昧旦,如履薄冰。今東作方興,庶類萌動,品物資生,膏雨不降,歲一不登,百姓飢乏,朕甚懼焉。其敕天下,祀山川羣神及能興雲雨者,修飾祠堂,薦以牲璧。民有疾苦,所在存問。」

三月丙午,詔車騎大將軍馮熙督眾迎還假梁郡王嘉等諸軍。乙卯,蠕蠕國遣使朝貢。

四月己卯,[10]幸廷尉、籍坊二獄,引見諸囚。詔曰:「廷尉者,天下之平,民命之所懸也。朕得惟刑之恤者,仗獄官之稱其任也。一夫不耕,將或受其餒;一婦不織,將或受其寒。今農時要月,百姓肆力之秋,而愚民陷罪者甚眾。宜隨輕重決遣,以赴耕耘之業。」辛巳,幸白登山。甲申,賜天下貧人一戶之內無雜財穀帛者廩一年。

五月丙申朔,幸火山。壬寅,還宮。

六月丁卯,以澍雨大洽,曲赦京師。以紬綾絹布百萬匹及南伐所俘賜王公已下。

秋七月辛亥,行幸火山。壬子,改作東明觀。詔會京師耆老,賜錦綵、衣服、几杖、稻米、蜜、麵,復家人不徭役。悉萬斤國遣使朝貢。閏月丁亥,幸虎圈,親錄囚徒,輕者皆免之。壬辰,頓丘王李鍾葵有罪賜死。蕭道成角城戍主請舉城內屬。

八月丁酉,詔徐州刺史、假梁郡王嘉赴接之。又遣平南將軍郎大檀三將出朐城,將軍白吐頭二將出海西,將軍元泰二將出連口,將軍封匹三將出角城,[11]鎮南將軍賀羅出下蔡。甲辰,幸方山。戊申,幸武州山石窟寺。庚戌,還宮。乙卯,詔諸州置冰室。蕭道成梁州刺史崔慧景遣長史裴叔保率眾寇武興,關城氐帥楊鼠擊破之,叔保還南鄭。

九月,蕭道成汝南太守常元真、龍驤將軍胡青苟率戶內屬。乙亥,思義殿成。壬午,東明觀成。戊子,詔曰:「隆寒雪降,諸在徽纆及轉輸在都或有凍餒,朕用愍焉。可遣侍臣詣廷尉獄及有囚之所,周巡省察,飢寒者給以衣食,桎梏者代以輕鎖。」假梁郡王嘉破蕭道成將盧紹之、玄元度於朐山,其下蔡戍主棄城遁走。

冬十月丁未,詔昌黎王馮熙為西道都督,與征南將軍桓誕出義陽;鎮南將軍賀羅,自下蔡東出鍾離。蘭陵民桓富殺其縣令,與昌慮桓和北連太山羣盜張和顏等,[12]聚黨保五固,推司馬朗之為主。詔淮陽王尉元等討之。

是歲,詔以州鎮十八水旱,民飢,開倉賑恤。

太和五年 编辑

五年春正月己卯,車駕南巡。丁亥,至中山。親見高年,問民疾苦。

二月辛卯朔,大赦天下。賜孝悌力田、孤貧不能自存者穀帛有差;免宮人年老者還其所親。丁酉,車駕幸信都,存問如中山。癸卯,還中山。己酉,講武于唐水之陽。庚戌,車駕還都。沙門法秀謀反,伏誅。南征諸將擊破蕭道成游擊將軍桓康於淮陽。道成豫州刺史垣崇祖寇下蔡,昌黎王馮熙擊破之。假梁郡王嘉大破道成將,俘獲三萬餘口送京師。

三月辛酉朔,車駕幸肆州。癸亥,講武于雲水之陽。所經,考察守宰,加以黜陟。己巳,車駕還宮。詔曰:「法秀妖詐亂常,妄說符瑞,蘭臺御史張求等一百餘人,招結奴隸,謀為大逆,有司科以族誅,誠合刑憲。且矜愚重命,[13]猶所弗忍。其五族者,降止同祖;三族,止一門;門誅,止身。」

夏四月己亥,行幸方山。建永固石室於山上,立碑於石室之庭,又銘太皇太后終制于金冊,又起鑒玄殿。壬子,以南俘萬餘口班賜羣臣。甲寅,詔曰:「時雨不霑,春苗萎悴。諸有骸骨之處,皆敕埋藏,勿令露見。有神祇之所,悉可禱祈。」任城王雲薨。

五月庚申朔,詔曰:「廼者邊兵屢動,勞役未息,百姓因之,輕陷刑網,獄訟煩興,四民失業,朕每念之,用傷懷抱。農時要月,民須肆力,其敕天下,勿使有留獄久囚。」壬戌,鄧至國遣使朝貢。庚午,青州主簿崔次恩聚眾謀叛,州軍擊之,次恩走郁洲。

六月甲辰,中山王叡薨。[14]戊午,封皇叔簡為齊郡王,猛為安豐王。

秋七月甲子,蕭道成遣使朝貢。辛酉,蠕蠕別帥他稽率眾內附。甲戌,班乞養雜戶及戶籍之制五條。

九月庚子,閱武於南郊,大饗羣臣。蕭道成使車僧朗以班在劉準使殷靈誕之後,辭不就席。劉準降人解奉君,刃僧朗於會中。詔誅奉君等。乙亥,封昌黎王馮熙世子誕為南平王。兗州斬司馬朗之,傳首京師。

冬十月癸卯,蠕蠕國遣使朝貢。

十有二月癸巳,詔以州鎮十二民飢,開倉賑恤。

太和六年 编辑

六年春正月甲戌,大赦天下。

二月辛卯,詔曰:「靈丘郡土既褊塉,又諸州路衝,官私所經,供費非一,往年巡行,見其勞瘁,可復民租調十五年。」癸巳,白蘭王吐谷渾翼世以誣罔伏誅。乙未,詔曰:「蕭道成逆亂江淮,戎旗頻舉,七州之民既有征運之勞,深乖輕徭之義,朕甚愍之。其復常調三年。」戊申,地豆于國遣使朝貢。癸丑,賜王公已下清勤著稱者穀帛有差。

三月庚辰,行幸虎圈,詔曰:「虎狼猛暴,食肉殘生,取捕之日,每多傷害,既無所益,損費良多,從今勿復捕貢。」辛巳,幸武州山石窟寺,賜貧老者衣服。壬午,幸方山。是月,蕭道成死,子賾僭立。

夏四月甲辰,賜畿內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帛有差。

六月,蠕蠕國遣使朝貢。

秋七月,發州郡五萬人治靈丘道。

八月癸未朔,分遣大使,巡行天下遭水之處,丐民租賦,貧儉不自存者,[15]賜以粟帛。庚子,罷山澤之禁。

九月辛酉,以氐楊後起為武都王。

冬十有一月乙卯,吐谷渾國遣使朝貢。

十有二月丁亥,詔曰:「朕以寡薄,政缺平和,不能仰緝緯象,蠲茲六沴。去秋淫雨,洪水為災,百姓嗷然,朕用嗟愍,故遣使者循方賑恤。而牧守不思利民之道,期於取辦。愛毛反裘,甚無謂也。今課督未入及將來租算,一以丐之。有司勉加勸課,以要來穰,稱朕意焉。」

太和七年 编辑

七年春正月庚申,詔曰:「朕每思知百姓之所疾苦,以增修寬政,而明不燭遠,實有缺焉。故具問守宰苛虐之狀於州郡使者、秀孝、計掾,而對多不實,甚乖朕虛求之意。宜案以大辟,明罔上必誅。然情猶未忍,可恕罪聽歸。申下天下,使知後犯無恕。」丁卯,詔青、齊、光、東徐四州之民,戶運倉粟二十石,[16]送瑕丘、琅邪,復租算一年。

三月甲戌,以冀定二州民飢,詔郡縣為粥於路以食之,又弛關津之禁,任其去來。

夏四月庚子,幸崞山,賜所過鰥寡不能自存者衣服粟帛。壬寅,車駕還宮。

閏月癸丑,皇子生,大赦天下。

五月戊寅朔,幸武州山石窟佛寺。

六月,定州上言,為粥給飢人,所活九十四萬七千餘口。

秋七月丁丑,帝、太皇太后幸神淵池。甲申,幸方山。詔假員外散騎常侍李彪、員外郎蘭英使於蕭賾。濟南王羅拔改封趙郡王。

九月壬寅,詔曰:「朕承祖宗,夙夜惟懼,然聽政之際,猶慮未周,至於案文審獄,思聞己過。自今羣官奏事,當獻可替否,無或面從,俾朕之過,彰於遠近。」冀州上言,為粥給飢民,所活七十五萬一千七百餘口。

冬十月戊午,皇信堂成。

十有一月辛丑,蕭賾遣使朝貢。

十有二月癸丑,詔曰:「淳風行於上古,禮化用乎近葉。是以夏殷不嫌一族之婚,周世始絕同姓之娶。斯皆教隨時設,治因事改者也。皇運初基,中原未混,撥亂經綸,日不暇給,古風遺樸,未遑釐改,後遂因循,迄茲莫變。朕屬百年之期,當後仁之政,思易質舊,式昭惟新。自今悉禁絕之,有犯以不道論。」庚午,開林慮山禁,與民共之。詔以州鎮十三民飢,開倉賑恤。

太和八年 编辑

八年春正月,詔隴西公元琛、尚書陸叡為東西二道大使,褒善罰惡。

二月,蠕蠕國遣使朝獻。

夏四月甲寅,幸方山。戊午,車駕還宮。庚申,行幸旋鴻池,遂幸崞山。丁卯,還宮。

五月己卯,詔賑賜河南七州戍兵。甲申,詔員外散騎常侍李彪、員外郎蘭英使於蕭賾。

六月丁卯,詔曰:「置官班祿,行之尚矣。周禮有食祿之典,二漢著受俸之秩。逮于魏晉,莫不聿稽往憲,以經綸治道。自中原喪亂,茲制中絕,先朝因循,未遑釐改。朕永鑒四方,求民之瘼,夙興昧旦,至於憂勤。故憲章舊典,始班俸祿。罷諸商人,以簡民事。戶增調三匹、穀二斛九斗,以為官司之祿。均預調為二匹之賦,[17]即兼商用。雖有一時之煩,終克永逸之益。祿行之後,贓滿一匹者死。變法改度,宜為更始,其大赦天下,與之惟新。」戊辰,武州水泛濫,壞民居舍。

秋七月乙未,行幸方山石窟寺。

八月甲辰,詔曰:「帝業至重,非廣詢無以致治;王務至繁,非博採無以興功。先王知其如此,故虛己以求過,明恕以思咎。是以諫鼓置於堯世,謗木立於舜庭,用能耳目四達,庶類咸熙。朕承累聖之洪基,屬千載之昌運,每布遐風,景行前式。承明之初,班下內外,聽人各盡規,以補其闕。中旨雖宣,允稱者少。故變時法,遠遵古典,班制俸祿,改更刑書。寬猛未允,人或異議,思言者莫由申情,求諫者無因自達,故令上明不周,下情壅塞。今制百辟卿士,工商吏民,各上便宜。利民益治,損化傷政,直言極諫,勿有所隱,務令辭無煩華,理從簡實。朕將親覽,以知世事之要,使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為戒。」

九月甲午,蕭賾遣使朝貢。戊戌,詔曰:「俸制已立,宜時班行,其以十月為首,每季一請。」於是內外百官,受祿有差。

冬十月,高麗國遣使朝貢。蕭賾雙城戍主王繼宗內屬。

十有一月乙未,詔員外散騎常侍李彪、員外郎蘭英使於蕭賾。

十有二月,詔以州鎮十五水旱,民飢,遣使者循行,問所疾苦,開倉賑恤。

太和九年 编辑

九年春正月戊寅,詔曰:「圖讖之興,起於三季。既非經國之典,徒為妖邪所憑。自今圖讖、祕緯及名為孔子閉房記者,一皆焚之。留者以大辟論。又諸巫覡假稱神鬼,妄說吉凶,及委巷諸卜非墳典所載者,嚴加禁斷。」癸未,大饗羣臣于太華殿,班賜皇誥。

二月己亥,制皇子封王者、皇孫及曾孫紹封者、皇女封者歲祿各有差。以廣陽王建第二子嘉紹建後,為廣陽王。乙巳,詔曰:「昔之哲王,莫不博採下情,勤求箴諫,建設旌鼓,詢納芻蕘。朕班祿刪刑,慮不周允,虛懷讜直,思顯洪猷。百司卿士及工商吏民,其各上書極諫,靡有所隱。」

三月丙申,宕昌國遣使朝貢。封皇弟禧為咸陽王,幹為河南王,羽為廣陵王,雍為潁川王,勰為始平王,詳為北海王。

夏四月癸丑,幸方山。甲寅,還宮。

五月,高麗國及蕭賾並遣使朝貢。

六月辛亥,幸方山,遂幸靈泉池。丁巳,還宮。

秋七月丙寅朔,新作諸門。癸未,遣使拜宕昌王梁彌機兄子彌承為其國王。戊子,幸魚池,登青原岡。甲午,還宮。

八月己亥,行幸彌澤。甲寅,登牛頭山。庚申,詔曰:「數州災水,飢饉荐臻,致有賣鬻男女者。天之所譴,在予一人,而百姓無辜,橫罹艱毒,朕用殷憂夕惕,忘食與寢。今自太和六年已來,買定、冀、幽、相四州飢民良口者,盡還所親,雖娉為妻妾,遇之非理,情不樂者亦離之。」甲子,還宮。

冬十月丁未,詔曰:「朕承乾在位,十有五年。每覽先王之典,經綸百氏,儲畜既積,黎元永安。爰暨季葉,斯道陵替,富強者并兼山澤,貧弱者望絕一廛,致令地有遺利,民無餘財,或爭畝畔以亡身,或因飢饉以棄業,而欲天下太平,百姓豐足,安可得哉?今遣使者,循行州郡,與牧守均給天下之田,還受以生死為斷,勸課農桑,興富民之本。」戊申,高麗、吐谷渾國並遣使朝貢。辛酉,侍中、司徒、魏郡王陳建薨。詔員外散騎常侍李彪、尚書郎公孫阿六頭使蕭賾。

十有二月乙卯,侍中、淮南王他為司徒。蠕蠕犯塞,詔任城王澄率眾討之。

是年,京師及州鎮十三水旱傷稼。宕昌、高麗、吐谷渾等國並遣使朝貢。

校勘記 编辑

  1. 詔軍警給璽印傳符次給馬印 御覽卷六八四三0五0頁、冊府卷六0六六八頁「璽印」作「雀印」。「雀印」「馬印」當指印紐,疑作「雀」是。
  2. 詔州郡縣各遣二人才堪專對者赴九月講武當親問風俗 冊府卷六七七五二頁「赴」下有「行在所」三字。按「赴九月講武」,雖也可通,語較澀,疑脫「行在所」三字。
  3. 乙亥 北史卷三殿本「乙亥」作「丁亥」,考證云:「據上文云『九月辛巳,車駕還宮』,下文云:『己亥,詔囚死不得暴露』,則此十九日內,定應作『丁』。」按辛巳、己亥間不得有「乙亥」,定有誤,但也可能誤在「亥」字。
  4. 武都王反攻仇池 通鑑卷一三三四一七五頁「武都王」作「武都氐」。按宋書卷五八氐胡傳,稱泰豫元年四七二,封楊文度為武都王,即魏延興二年,則此武都王應即文度。但魏書稱「文度自立為武興王,遣使歸順」,亦即在延興二、三年間,不聞有攻仇池事。且魏書例不稱楊氏所受宋的封爵,下文太和元年止稱文度為「劉準葭蘆戍主」可證。(即使破例稱宋封爵,此時也應稱劉昱武都王。)通鑑作「武都氐」,考異無文,則傳本「王」字可能為「氐」之訛。
  5. 羣官卿士下及吏民 冊府卷一0二一二二一頁「官」作「公」。按「羣公卿士」是成語,上文八月詔即有「羣公卿士其各勉厥心」句。這裡「官」字當訛。
  6. 推上本部丞 北史卷三、通鑑卷一三四四二00頁「推上」作「唯止」。殿本依北史改。百衲、南、北、汲、局本都作「推上」。按作「唯止」語意較明,但「推上」亦可通,今從百衲等本。
  7. 京師旱 百衲本「旱」字空格,諸本都作「蝗」,北史卷三、御覽卷一0三四九二頁、冊府卷二六二七七頁和本書卷一0八天象志一都作「旱」。御覽、冊府採自魏書,却和北史同,知魏書本也作「旱」。今據作「旱」。
  8. 不惟氏族下與非類婚偶 諸本和北史卷三「下」上有「高」字,百衲本無。按冊府卷六二六九七頁、通鑑卷一三0四二一七頁也沒有「高」字,諸本當是據北史增。今從百衲本,「下」字連下讀。
  9. 壬寅乾象六合殿成 按這條和四年正月癸卯條重複。北史卷三本年不書,只記于四年,疑這裏是衍文。
  10. 四月己卯 諸本「己卯」作「乙卯」。按上文三月已有「乙卯」,不應四月又有此日。本年四月丙寅朔,無「乙卯」,下文見「辛巳」,則「乙卯」乃「己卯」之訛,今改正。又「四月」上當脫「夏」字。
  11. 將軍封匹三將出角城 按通鑑卷一三五四二三九頁、本書卷九八蕭道成傳「封匹」都作「封延」,疑「匹」字訛,但冊府卷一二一一四四九頁也作「封匹」,今不改。
  12. 蘭陵民桓富至張和顏等 按南齊書卷二七李安民傳記此事云:「徐州民桓標之、兗州人徐猛子等合義眾數萬,柴險求援。」通鑑卷一三五四二四一頁考異認為「桓富即標之」。
  13. 且矜愚重命 北史卷三、冊府卷一五0一八一一頁「且」作「但」。按文義當作「但」。
  14. 中山王叡薨 按王叡,卷九三恩幸傳有傳,太和三年封中山王,異姓王公例當書姓,這裏「王」下當脫一「王」字。
  15. 貧儉不自存者 冊府卷一0五一二五四頁「不」下有「能」字。按文義當有「能」字,上文四月和下文七年四月都作「不能自存者」可證。
  16. 詔青齊光東徐四州之民戶運倉粟二十石 諸本及北史卷三「石」上有「萬」字,百衲本無。按冊府卷四九0五八五八頁也沒有「萬」字。這裏是指每一民戶的運粟量,今從百衲本。又冊府「光」作「兗」。據本書卷一0五中地形志中光州條,稱延興五年四七五已改為鎮,至景明元年五00始復。太和七年四八三不應有「光州」,似作「兗州」是。但下太和十九年四九五十月又見「光州」,地形志以為景明元年始復,未必是。今仍之。參卷一0五中校記一六
  17. 均預調為二匹之賦 卷一一0食貨志此句作「後通典卷五作「復」增調外帛滿二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