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鹤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鹤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鹤壁市统计局
2022年04月18日

  按照国务院和河南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我市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近两千名调查人员和工作者先后参与,汇集了14.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113800.06公顷(170.70万亩)。其中,水浇地105355.4公顷(158.03万亩),占92.58%;旱地8444.66公顷(12.67万亩),占7.42%。浚县、淇县2个市辖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8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97516.24公顷(146.27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5.6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216.36公顷(13.82万亩),占8.1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462.31公顷(9.69万亩),占5.6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76.9公顷(0.87万亩),占0.5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8.25公顷(0.04万亩),占0.02%。

  二、园地

  园地2515.19公顷(3.77万亩)。其中,果园2191.49公顷(3.29万亩),占87.13%;其他园地323.7公顷(0.49万亩),占比12.87%。

  三、林地

  林地32786.18公顷(49.1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526.91公顷(11.29万亩),占22.96%;竹林地3.32公顷,占0.01%;灌木林地14682.73公顷(22.02万亩),占44.78%;其他林地10573.22公顷(15.86万亩),占32.25%。淇县、淇滨区、鹤山区3个市辖县区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84%。

  四、草地

  草地12822.38公顷(19.23万亩),均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淇县、淇滨区、鹤山区3个市辖县区,占全市草地的99%。

  五、湿地

  湿地185.38公顷(0.28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1个)。我市湿地均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淇滨区、淇县2个市辖县区,占全市湿地的8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6822.51公顷(55.23万亩)。其中,城市6539.16公顷(9.81万亩),占17.76%;建制镇6445.44公顷(9.67万亩),占17.51%;村庄21553.6公顷(32.33万亩),占58.53%;采矿用地2066.19公顷(3.10万亩),占5.6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18.12公顷(0.33万亩),占0.59%。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5460.03公顷(8.1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47.63公顷(0.52万亩),占6.37%;公路用地2813.4公顷(4.22万亩),占51.53%;农村道路2272.17公顷(3.41万亩),占41.61%;管道运输用地26.83公顷(0.04万亩),占0.4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773.44公顷(7.1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289.09公顷(1.93万亩),占27.01%;水库水面653.21公顷(0.98万亩),占13.68%;坑塘水面297.15公顷(0.45万亩),占6.23%;沟渠1818.79公顷(2.73万亩),占38.10%;水工建筑用地715.2公顷(1.07万亩),占14.98%。浚县、淇滨区、淇县3个市辖县区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面积的8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针对调查中反映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和“零容忍”的硬态度,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全面落实“一网两长”制,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省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空间结构,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要落实“增存挂钩”机制,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全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好“三调”在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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