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陵廟碑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61

旁有廟曰黃陵,自前古立以祠之二女二妃者。庭有石碑,斷裂分散在地,其文剝缺,考《圖記》,言「荊州劉表景升之立」,題曰湘夫人碑。今驗其文,乃太康九年,又題其額曰虞帝二妃之碑,非景升立者。

博士對始皇帝云:「湘君者,之二女妃者也。」劉向鄭元亦皆以二妃為湘君,而離騷九歌既有湘君,又有湘夫人王逸之解,以為湘君者,自其水神;而謂湘夫人乃二妃也,從南征三苗不反,道死之間。山海經曰:「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郭璞疑二女者帝舜之後,不當降小水為其夫人,因以二女為天帝之女。以余考之,王逸俱失也。之長女娥皇,為正妃,故曰「君」,其二女女英,自宜降曰「夫人」也。故九歌辭謂娥皇為「君」,謂女英為「帝子」,各以其盛者推言之也。有「小君君母」,明其正自得稱「君」也。曰「陟方乃死」,謂「升道南方以死」,或又曰:「死葬蒼梧,二妃從之不及,溺死之間。」余謂竹書紀年帝王之沒皆曰「陟」,「陟」,升也,謂升天也。曰「殷禮陟配天」,言以道終,其德協天也。紀舜之沒云「陟」者,與竹書周書同文也。其下言「方乃死」者,所以釋「陟」為「死」也。地之勢東南下,如言南巡而死,宜言 「下方」,不得言「陟方」也。以此謂死葬蒼梧,於時二妃從之不及而溺死者,皆不可信。二妃既曰以謀語,脫之厄,成之聖,死而有天下,為天子,二妃之力。宜常為神,食民之祭。今之渡湘江者,莫敢不進禮廟下。

元和十四年春,余以言事得罪,黜為潮州刺史。其地於南海之揭陽,癘毒所聚,懼不得脫死,過廟而禱之。其冬,移袁州刺史,明年九月,拜國子祭酒。使以私錢十萬抵岳州,願易廟之圯桷腐瓦於刺史王堪長慶元年,刺史張愉自京師往,余與故善,因謂曰:「丐我一碑石,載二妃廟事,且令後世知有子名。」曰「諾」。既至州,報曰:「碑謹具。」遂篆其事,俾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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