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3号)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3号)
制定机关: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4号)
来自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告黄岩区企业书

各企业: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依然严峻,又正值冬春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春节后开工复产日期即将临近,为有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安全、员工健康,依据省市规定,结合黄岩实际,请全区广大企业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类企业不得于2月9日24:00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做到诚信经营,保障防疫物资供应。经政府同意已复工的各企业要尽一切力量坚守岗位,为国家和社会分忧,加班加点保障物资供应,稳定市场维护安宁;要携手合作,上下游相互配合,实现生产、原料、设备、流通配送、终端等资源共享,全力支持党和政府取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阻击战的全面胜利。各企业要本着诚信经营的初衷,保障所有防疫药品、用具绝不涨价。

  三、企业要落实第一责任主体职责。对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及时劝阻他们在疫情解除前,不要返回黄岩;对已回来的,由企业自行安排隔离,实施医学观察14天,如有发热等不适,及时拨打120或所属乡镇(街道)防控联系电话,由专车接到医疗机构就诊。其他地区的员工,也要劝阻他们在疫情结束前不要返回黄岩;对已回来的,也要做好隔离观察措施,出现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上口罩,就近选择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四、做好员工信息摸排工作。企业必须做好返岗工人的信息摸排(尤其是春节期间旅行史、接触史及身体现状等),安排专人进行全面登记,并对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近期前往或经停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员工及与上述三类人员有过接触的员工信息进行统计,及时上报区经信科技局。

  五、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推迟复工期间,企业要加强与员工的思想沟通,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六、加强员工思想宣传教育。企业必须通过微信、电话、书面资料等方式向所有员工宣传、学习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每个员工的防范意识。同时要教育员工主动配合医生提供信息,告知发病前14天内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是否接触过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切勿隐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症状。

  七、做好开复工准备工作。提前做好体温计、医疗口罩、消毒水、手套等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物品、物资储备工作,做好厂区、宿舍和餐厅消毒工作,定期消毒。

  八、企业开复工后,必须做到:在厂区门口要配备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测量员工体温,并要求员工做好戴口罩等必要的日常防护措施和健康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企业必须及时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并及时做好隔离和消毒等工作;在厂区内为员工解决食宿问题,尽量减少员工与外界接触,取消内部聚会聚餐和大型活动。

  九、明确专班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上班时间坚持每天开展员工体温测量工作,并做好记录。

  十、保持作业场所环境卫生和室内通风。复工企业的车间、食堂及宿舍等要做好每日环境保洁,加强日常通风,告知员工加强勤洗手等防控知识。

  企业朋友们,我们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工作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防、控、治”力度,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坚决科学有力有效地打好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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