黜于公異詔
作者:李适 
(唐德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52

前祠部員外郎于公異,頃以才名,外於省闥。其少也為父母之所不容,宜其引慝在躬,孝行不匱。匿名跡於畎畝,候安否於門閭,俾其親之過不彰,庶其誠之至必感。此閔子騫、王休徵所以著名於前古也。而公異安於棄斥,遊學遠方,忘其溫凊之勤,竟至存亡之隔,為人子者,忍至是乎?宜放歸田里,俾自循省。其舉公異官尚書左丞盧邁,宜奪俸兩月。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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