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4月开封市各项主要经济指标
2021年1-4月开封市各项主要经济指标 制定机关:开封市统计局 |
2021-05-21 |
2021年1-4月,开封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13.9%,高于全省(13.4%)0.5个百分点;比2019年同期增长9.7%,两年平均增长4.7%。工业用电量完成22.00亿千瓦时,增幅23.2%;比2019年同期下降4.3%,两年平均下降2.2%。固定资产投资增幅18.8%,高于全省(10.1%)8.7个百分点;比2019年同期增长19.9%,两年平均增长9.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96.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增幅高于全省(23.3%)0.7个百分点;比2019年同期增长4.4%,两年平均增长2.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2%,增幅高于全省(19.1%)0.1个百分点;比2019年同期增长10.1%,两年平均增长4.9%。4月份,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比上月下降0.1%,比上年同月上涨1.4%;1-4月,CPI比上年同期上涨0.6%,其他用品和服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衣着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食品烟酒类、交通和通信类“七升”;;居住类“一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