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三國志通俗演義(十八).djvu/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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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威將軍孫韶不遵九法違令當斬大王何

故赦之權曰韶倚血氣之壯誤犯軍令萬希

寛恕盛曰法非臣之所立也亦非大王之所

立也乃國家之典刑若以親而免之以讎而

殺之公論何在耶權曰此子若是寔室任將

軍處治孤豈敢救柰是孫伯海之親姪也少

亡其父依傍伯海養之本姓俞氏孤兄甚愛

乃賜姓孫於孤頗有勞蹟今若殺之負兄義

矣又絶滅俞門之後也盛曰且看大王龍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