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发〔66〕379号).pdf/5

本页已校对

的措施,可能会遇到一些思想阻碍,会产生一些新的問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高等学校党委,要特別注意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領导,充分做好思想工作,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深入的宣传教育,保证中央关于高考制度改革的精神順利貫彻执行。为此,各省、市、自治区要組織強有力的高等学校統一招生委員会,下屬各县、市也要組織強有力的招生委員会。各级党委应当有得力的負責同志主持招生委員会的工作,有关部門和高等学校应当派得力的負責同志参加招生委員会的工作。

今年招生工作結束后,各省、市、自治区和高等学校,应认真总結經驗,使其逐步形成一套更加完善的招生制度。

中央一九六六年六月一日中发〔66〕283号批轉高等教育部党委“关于改进一九六六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請示报告”,停止执行。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一九六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发至县、团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