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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0·3


等方面的成功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对于坚持党对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规范和保障武警部队依法履行职责,建设强大的现代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议审议通过档案法修订草案,从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监督等各环节健全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强化机构和组织的档案管理责任,优化档案的开放和利用条件,鼓励档案数字化和资源共享,为我国档案事业现代化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9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2019年中央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切实保障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较好完成了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专项审计,在推动党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强调,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要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开源节流、精打细算,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审计工作要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加大对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的审计监督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把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条一条整改到位。

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两年多来,已经制定法律17件,修改法律66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26件。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审议的法律案有40多件,根据改革发展需要,还会增加新的立法项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立法工作任务重、节奏快、要求高成为

常态。

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和保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很重要的是完善法律体系、筑牢法治根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立法工作,多次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立法工作的汇报,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出台多个关于立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做好新时代人大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需要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推动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更加平衡更加充分的高质量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对立法的期盼不光是有没有,更关注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立法决策必须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顺利实施,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法工作要着眼于发挥制度整体功效,推动制度集成创新,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些都是新时代给予我们的新课题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职责,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驾护航。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坚持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立法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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