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1年6月30日)審查報告(修正本).pd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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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持續依指揮中心指示,賡續辦理相關平臺維運管理作業,並依指揮中心所提需求向電信事業就電信相關業務,提供必要之協助,及函請廣電業者配合宣導防疫衛教訊息。

以下謹就特別預算之第3次追加預算編列情形暨原預算執行情形提出簡要報告。

(一)第 3 次追加預算編列 14 億 4,455 萬 2 千元1.疫情防治手機月租費及防疫服務平臺維運費 3,011 萬 6千元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發展之初,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擴散,有效掌握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之管理,爰購置疫情防治手機,透過防疫專用手機鏈結防疫服務平臺定位、追蹤、圖資查詢系統等相關功能,落實對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者之管理,以有效控制疫情。

現行除持續透過防疫手機及服務平臺各項功能,掌握相關人員行蹤外,已併採以自有手機追蹤定位為主,疫情防治手機改為提供予無自有手機者、國外入境者或重點追蹤對象使用為原則,以補強無自有手機者等無法管理形成防疫之漏洞。

2.整備資料、發送防疫簡訊及辦理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持有之疫情防治手機及自有手機門號定位追蹤等 5 億1,072 萬元依指揮中心相關會議指示,支應指揮中心暨其授權單位要求各電信業者執行相關防疫資料整備、及配合發送防疫關懷簡訊,並輔助居家隔離、檢疫措施等經費。

本項作為說明如下:

(1)配合疫調工作指示,提供疫區返國、確診及相關高風險族群電信個人資料。

(2)就確診個案、高風險族群,利用電信通聯紀錄、基地臺使用紀錄等,輔以相關定位技術,重建目標移動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