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1年6月30日)審查報告(修正本).pd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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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與國、高中等身心障礙學生家庭防疫經費;辦理私立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運動事業等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補貼等。

(5)交通部編列 224 億元,主要係辦理各市縣旅館業者加入防疫旅館補助;辦理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導遊及領隊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補貼;辦理航空業及機場業者等之降落費、土地房屋使用費及權利金補貼;辦理計程車、遊覽車等駕駛人薪資及遊覽車客運業營運成本補貼等。

(6)農業委員會編列 197 億元,主要係辦理農漁民生活補貼、農漁畜產業及休閒農業紓困貸款利息補貼、農漁業與休閒農業之船員薪資及營運成本補貼等。

(7)文化部編列 45 億元,主要係辦理藝文事業員工薪資與營運成本補貼,以及藝文工作者營運損失補貼等。

(8)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編列 14 億元,主要係辦理疫情防治之簡訊實聯制、居家隔離或檢疫者持有之手機門號定位追蹤及發送防疫簡訊等。

(9)內政部編列 12 億元,主要係協助檢疫場所勤務、支援協尋居家隔離(檢疫)失聯對象及確診病患接觸史複查工作;辦理社區防疫追蹤列管及提供居家檢疫者各項服務措施等。

(10)環保署編列 5 億元,係辦理隔離(檢疫)者廢棄物清除、補助地方政府防疫專案與環保清潔人員之加班費及獎勵金等。

2.政事別編列情形社會福利支出 1,338 億元,占歲出總額 51.5%;經濟發展支出 1,257 億元,占歲出總額 48.3%;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 5 億元,占歲出總額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