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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于全省地糧內通計均攤已奉旨允行惟是各屬冊籍繁多

 未能一時核定而該年錢糧已准部咨撥充兵餉是以各州縣

 仍照舊額徵收等語着照所請但此項銀兩旣係陝民輸納之

 物着留貯陝省于地方公事如積貯興修之類有裨益于民間

 者該督撫酌量奏聞動支不必撥充兵餉欽此

   通志雍正七年二月初二日奉

上諭陝省兵丁年來効力甚多朕深爲軫念伊等岀征之時若因

 巳給行糧遂扣其坐糧則妻子在家難以養贍嗣後岀征兵丁

 于照例支給行糧外仍給坐糧銀米以爲養贍家口之資欽此

   通志雍正七年六月十二日奉

上諭數年以來用兵西藏西安各屬地方亦有預備軍需之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