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脩贛志序
郡之有志猶國之有史也史家紀載有
凡例褒貶有定法足以傳信垂戒乃謂
之良史郡志亦然山川封域之界貢賦
之常官府之設因革沿委在所必録毋
容粉飾增損其間例也若乃風俗之美
惡與化移易人才之生視其自樹地靈
不得專主吏兹土者政績不能皆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