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四部叢刊初編重印本王文成公全書24-07.djvu/89

此页尚未校对


  給由䟽 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臣見年四十六𡻕係浙江紹興府餘姚縣民籍由

進士弘治十三年二月内除授刑部雲南清吏司

主事弘治十五年八月内告回原籍養病弘治十

七年七月内病痊赴部改除兵部武選清吏司主

事正徳元年十二月内為宥言官去權奸以彰

聖徳事𫎇 恩降授貴州龍塲驛驛丞正徳五年

三月内𫎇陞江西吉安府廬陵縣知縣本年十月

内陞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正徳六年正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