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凡流官之𠩄湏者一不以及於土夷如此則
雖草創之地而三四年後亦可以漸爲富庶之
鄉若其經營之始則且湏仰給於南寧府庫逮
其城郭府治完備事體大定然後總㑹其土夷
之𠩄輸公田之𠩄入商稅之𠩄積毎𡻕若干而
官吏之𠩄需者毎𡻕若干斟酌通融立爲經乆
之計又必上同之制用者務從寛假無太苛削
官吏其土者得以優𥙿展布無𡱈促牽制之繁
此又體悉逺臣綏柔荒服之道也至於思恩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