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得逆黨沒官房屋田產等項近司府出佃與
人暫管𠉀 命下之日定奪近訪得官民之家不
論告佃年月先後地里逺近應否一槩混爭若不
預爲查處立定規則將來必致大興告擾漸起釁
端爲此仰抄案囬司即查前項沒官房屋田產實
計若干處𠩄某月日期由某衙門與某人務以
年月先後爲次先儘本縣人户然後及扵異縣先
儘本府人戸然後及扵異府中間多有勢豪之徒
不遵則例妄起爭訟或不由官府私擅占管占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