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餘六十九兩一錢七分一釐六毫四絲
仍貯庫聽侯下次奏支
一運費銀兩係隨米帶徵不在糧差額編之內
多寡不一任從散櫠可以隨便分給船戶各
役不必傾銷其餘條欵備載官觧事宜書冊
萬暦四十六年奉 布政司明文改議
一兌淮新加耗米一千一石四十九石三斗九
升八合八勺七抄二撮六圭六粟內應支二
百一十八石五升五勺七抄六撮尚存七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