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處獄有未決者當道必以屬公一經調停
推鞫靡不頌服撫院陳公有年以衛所軍餘
每苦占虐奏請丁差視州縣條鞭法徽銀雇
募以甦積困檄下公如法編泒又以屯田高
下分等則以定運軍年限衛所至今利賴之
陞貴州思州府知府終兩淮轉運使
襦盛明揚州人由鄉舉歴國學同知府事沖夷
恬雅溫然可親而事有執持不爲浮議所撓
操下凜凜法不少貸居常無疾言遽色百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