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天啓贛州府志 13.djvu/26

此页尚未校对


 一百名十七年甲子令中武舉人會試官爲

 應付廩給腳力例限辰戌丑未年取額不拘

 名數故十八年中四百七十二人二十四年

 三十一人永樂二年亦如洪武十八年之數

 洪熈元年奏準卷分南北臨期請 旨然亦

 不過百名正統五年增爲百五十名景泰二

 年二百名五年三百五十名天順三年仍百

 五十名十八年二百五十名自後或三百或

 三百五十或三百二十嘉靖乙丑𨺚慶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