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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 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资质认可程序》的通知 粤卫规〔2022〕7号 2022 年第 34 期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职业病防治院(省职业卫生技术质量控制中心)、 省卫生监督所,省内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4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 年 11 月18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卫生 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 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证 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 13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法规 发〔2021〕1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 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 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 2 号),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本程序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 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