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思陵典禮記.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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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遵祖制宜加王號但旣受册封必臄冕弁翼善冠服

而會典開載年十二或十五始行冠禮而十齡受封已

加冠矣有無妨礙卿等傳示該部詳察典則經禮一併

議擬具奏隨該本部覆題奉聖旨這先封後冠旣詳察

經禮不相妨碍今歲册封皇三子照例瞪服舉行至十

二歲行三加禮該部卽將册封事宜詳具儀注擇吉來

看欽天監選擇本年八月十一日辰時及二十五日已

時上定二十五日舉行翰林院撰擬王號蒙欽定爲定

王至期以皇三子偶有小恙改九月十八日卯時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