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拳亂聞見錄.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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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餐一頓,覺異常馨美,蓋十日以來未嘗好生吃飯矣。然沿河兩岸,處處皆匪,以查

拏奸細為名,每登舟搜索,遇有財物即不免留難,甚至目為「直眼」殺而取其資,亦殊

可畏。幸-{余}-一家三人,身外無物,始能安抵青縣也。

凡過一鎮,需每舟舉一、二人登岸,至大師兄處,拈香禱告,謂「我舟皆是難民,-{并}-無奸

細,請大師兄慈悲放行,-{并}-請給團帖,俾至下鎮壇口呈騐放行」。其帖係黃紙,長寬數

寸,居中書某處義和神團字樣,有此帖途間稍免騷擾,惟財物多者,雖上站給此帖,

而下站仍不放鬆耳。

沿河一帶匪分「乾、坎」等黨,說者謂:「『坎』字優於『乾』字。凡坎黨,首有黃紙符、腰繫黃巾,一

望而知。」余默計紅巾、黃巾皆為張角遺孽,且頭目是張德成,隱以張角自命矣。彼時

張角以燒香惑衆,今拳亦最重燒香,尤屬相似。吾華篤信古事,而獨忘張氏之左道

惑人。且理學家必攻異教,何以拳匪起時,不聞諸有道先生、素自以為守正不阿者

建議闢之,反因而用之,是何故哉?然後知吾華-{并}-無守舊黨耳。

匪黨謂教民額有十字紋,平人不能見,惟上法者見之。故指殺任意,不能與之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