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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佞於此,非以討論帝制之得失,更非謂安全為社會所不需。特以此種苟偷之精神,處帝制足以召亡,處共和亦足以致敗。於安全之真義,見解未瑩,縱如何求之,終不能不得其反。即不然者,而取法乎上,僅得乎中;取法乎中,所成斯下。國人而以廣義之安全為志願也,結果或可得一息之安。若眼光僅及於目前狹義之安全,其結果非吾所忍言矣。

求安全之道,蓋亦多矣。依歷史所詔,則英人之求安全也,始以大憲章,既以權利請願;法人之求安全也,以三次大革命;美人之求安全也,以八年戰爭;比人之求安全也,以背荷獨立;南美諸國之求安全也,以脫西班牙羈絆;德人之求安全也,以組織聯邦;日人之求安全也,以維新立憲。凡此諸般事實,其行動之目的,出於排除生命財產之危險者有之;出於競爭生存,排除進步之障礙,鞏固自由活動之范圍,而防止其破壞及牽制者,實居多數。即今次掀天動地之大戰爭,殺人盈千萬,耗費無紀極,其兩方之根本觀念,各認為「為生存而戰」,所以求其民族永久之安全,今日無量之犧牲,即異日安全之代價也。吾民族之感想則何如?安全雲雲,實人間無價之寶,決非可以坐享者。我民族顧欲以苟安代之耶?如其不然,非迅自確立其求安之意見不可。英人斯邁爾司嘗詔我矣,其言曰:凡不能確立其意見者,無勇氣而自儕於奴隸者也。吾同胞而果永墮於奴隸之劫運也邪?嗚呼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