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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墓

國家建設墳墓,專供埋葬名人之用,實創始於羅馬,其名稱為旁特恩。法人師其意,於巴黎建築旁特恩一所,於一千七百六十四年起工,至同九十年工竣。其埋葬之骸骨,為文學家窩爾特亞、猶科、左拉三人,哲學家盧梭,化學家拍爾托羅,數學家拉格蘭極,畫家布干威耳,軍人馬盧梭,建築家斯夫羅,政治家加耳諾父子諸人。墓道在旁特恩之地底,各人生前事跡,皆於墓前刊立碑誌,所以遺芳澤於永世,資模範於國人。其裨益精神教育者,至深遠也。英吉利亦有此制,唯不特設墓地,而葬之於委斯托明,及生托卜耳兩寺。其有功於國,或足備楷模之人,未能卜葬於此者,則立像或勒碑以紀之。日本之高野山,亦饒有此等風味。特各國定例,懸格皆嚴,固不得以無足重輕之人,或私家功狗,濫廁其間也。

巴黎之寺院

法蘭西自一九。五年,定宗教與國家分離之局,寺院門巷,日就蕭條。僧侶教徒,不無今昔之感。政府方面,亦嘗獎勵信教。全國學校,禮拜四不授課程,定為學生入寺聽教之日,而實際則雖禮拜日,虔誠參謁寺院者,尚屬寥寥。禮拜四,更屬完全休假,或由教師率領,作郊野之遊行,寺院中不獲印其足跡也。

歐洲舊習,結婚必依宗教儀式,行禮於禮拜堂,而以教士為之婚證。法國近年,漸由禮拜堂移於自治區之公署,宣誓簽約,交換指環,皆於區長之前行之,區長則當時為結婚之登記,而寺院之收入,因是銳減。蓋每屆結婚,應謝相當之婚費,而貴族則自三千法郎至五千法郎不等,行之於自治區,則繳定例之登記費手數料而已。宗教信仰,一移為政治信仰,亦社會變遷之奇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