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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日本國問同盟條約

中華民国政府及大日本帝國政府

期望兩國瓦爲春部件唯其自主獨立並緊術協力而建設以道義爲基礎之大東亞獻於世界全體之和平 決心除 有害之一切定如左

第一 中華民国凡日本岡爲永久維間友好之五和作芙主權技士於各方面清 互助敦之方法

中華民國及日本建設大東亞新種保其安定見康和緊密協力優助

第二

第三 中華民鬥及日本岡應以 行 之經濟提携

第四 露實藤木佐約必要之 所管官間協議決定之

第五 日本育之日中華民國二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昭和十五年十一月三十日訂之於中 日本開基本同係性同其一

第六本啓約自筱宇之日起實梅之

下川字作家本國政府正智之木字以昭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