纛下遂令梟懸於𨵿門之外示其衆也我公
僕射具状奏陳尋有詔符三褒異加工部尚
書權知魏慱節度留後是知逆於天者未或
不亡順於人者未或不昌則逆順之理昭然
可驗是年七月天子令二内臣掌旌節恩誥
相次而至就加魏慱節度觀察處置等使金
紫光禄大夫檢校尚書右僕射魏州大督都
府長史兼御史大夫我僕射天資孝敬神付
聦明守節儉以教人敷惠和而照物調兵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