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正德袁州府志.pdf/596

此页尚未校对


 友龍時任本縣深以北鄉之民貧薄可念且謂財用既

 减於官亦必减於民遂申明上司将北郷五䓁下戸合

 給沿催有一百五十文以下係縣用合得者並與免納

 既蠲去九十二貫六百九十六文自此民力少寛然而

 本縣素無科罰上下支觧色色辦於二税之内凡官

 兵俸給来往批支上下調度𡻕有増而無减若民生之

 艱則日甚一日况又水旱之相仍所以前後賢哲相承

 不知其㡬而二税皆不能以催足獨辦上供窠名之外

 州用名色不免至多掛欠者職此之由師懿朝夕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