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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典卷之二千二百五十五 六模

壺圖二

大官壺{{{caption}}}

太官。銅鍾容一解。建武二十年。工伍與造。考工令史由丞或令通主太僕監掾蒼省。

博古圖。其制高一尺五寸五分。深一尺三寸。口俓五寸八分。腹俓一尺一寸。容二斗九升五合。重二十一斤二兩。兩耳連環。銘三十二字。按建武者。

漢之年號也。東漢之盛。惟建武永平號爲極治。而光武之初歲稱建武中元之年也。二十年歲在甲辰。乃東夷率衆内附。正極治之時。自伍與至蒼

省。蓋其工造輿大監掾之姓名耳。此器體制類壺。而銘曰鍾者。王安石以鍾字從金從重。以止爲體。蓋飲無以節之。則流而生禍。所以銘鍾者。欲其

止而不流也。蓋壺以取形。鍾以示成。故說文以鍾爲酒器其義如之。

綏和壺{{{ca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