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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思正宋陳亮龍川集陳思正墓志銘思正。姓陳氏。諱端中。思正其字也。世爲婺之永康人。曾祖博。祖回。父子茂。皆不顯

於世。余嘗銘陳性之之墓。叙永康之陳凡七族。而思止蓋出於龍山之陳也。思正娶劉氏。子男四人。藻棻。葵。蕃。女六人。葛汝舟。劉景修劉祉同確。胡

汝濟。胡楷。其婿也。景修甲辰進士。今爲修職郎。臨安府富陽縣主簿。孫男女八人㓜。以淳熈十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卒于家。享年六十有一。是年

十一月壬申。葬于横塘之原。祖塋之右。思正以意氣自豪。視錢物如糞土不爲分毫後日計。平生不欲其鄉有不平之事。其人有不滿之意。雖以此

遭躓而不悔也。族人嘗小忿爭。至反眼不相視。思正病且亟矣。呼而語之曰。兄弟不尚至此。我死。誰當爲汝解之。各爲我飲一盃。還兄弟骨肉之舊。

以此送我死足矣。其人皆釋然。及其將絶也。語諸子曰。吾意之所向。不在人後。而家事如此。累汝曹矣。我死。會客宜如禮。求一文以銘吾墓。畢我一

身。任汝曹所欲爲也。其子衰經踵門與其同宗人亮言其事如此。余悲之以思正之才智。知所緩急先後。而行之以義。宜何所不可。而動輙齟齬。可

以言命矣。死又無傳。則仁人君子之所不忍而求余則非也。銘曰。 將死猶欲人之無爭。死後猶欲身之不泯。嗟逝者之如斯。與草木而共盡。於其

中間。聖賢爲准。我獨何人。銘以相殉。

陳咸宋史列傳陳咸。字逢孺。監察御史。升卿次子。爲叔父巨卿後。登淳熈二年進士第。調内江縣尉。縣吏受賄。賦民不均。咸以聞于

部。使者。爲下令。聽民自陳利病。而委咸均其賦。改知東州南充縣。轉運司避主管文字。歲旱。帥司免下户兩稅。轉運。使安節節以爲虧漕計。咸曰安節

曰。苟利於民。違之不可。因言今楮幣行於四川者幾。虧三百萬。苟增印百萬。足以補放免之數。安節從之。軍多濫請。咸每裁捐。帥屬以爲言。咸曰咸

首可斷。濫請不可得。蜀歲收激賞權輸絹錢。民以爲病。咸白安節。核入節出奏歲减二十餘萬緡。擢知資州。時乆旱。咸被命。即請帥臣。發粟三千餘

石以賑。明年東西川皆旱。緫制二司議蠲民賦。而慮虧國課。咸請增印未補發引百有九萬以賞所蠲。議遂决。大修學宫。政以最聞。改知普州。開禧

元年。邊事興四川宣撫。使程松奇其才。辟主管機宜文字咸首貽書論兵。不可輕動。勸從搜人才。練軍實。考圖籍以疏財用之源。視險要以决攻守

之計。約大將靣會。以免疑忌之嫌。捐金帛。募死士。以明間深之逺。出虛擣奇之策。讅於當用。倖勝趨利之謀。寢而勿行。松復書深納。然實不能用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