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永樂大典03583.pdf/7

此页尚未校对


博古圖右通盖高九寸八分。耳高一寸五分闊九分。深四寸五分。口徑二寸二分通長一尺二寸七分。闊三寸八分容三升三合。共重四斤四足有

提梁。無銘。象之為物。感雷而文生。是尊取形於象。以明乎夏德而已夏者假也。萬物之所由而化也。方時天氣下降。地氣上騰。文明盛大。而物趨於

侈靡。此象尊所由設也。周禮司尊彞云。春祠夏禴。其再獻用兩象尊者其是歟。又况象。南越大獸也。以鼻致用而不以口。先王於是以見逺夷來賓

昭德之致。與夫養口體者異矣。然則用之於祭祀。豈徒然哉。今全作象形而開背為尊禮記曰。犧象周尊也鄭氏則曰以象骨飾尊。阮氏則曰以畫

象飾尊。殊不合古。此作象形而出於冶鑄。則鄭阮之謬槩可考矣。其所以然者。三代之器。遭秦滅學之後。禮樂掃地而盡後之學者知有其名而莫

知其器。於是為臆說以實之。以疑傳疑。自為一家之論。牢不可破。安知太平日久。文物畢出。乃得是器以證其謬耶。

{{{caption}}}



聶崇義三禮圖象尊阮氏   象尊鄭氏義

{{{caption}}}

周禮春官鬯人司尊彞云。春祠夏禴。其再獻用兩象尊。一盛玄酒一盛盎齋。王以玉爵酌獻尸。後鄭云。象尊以象骨飾尊。梁正阮氏則以畫象飾尊。

今並圖於右。亦請擇而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