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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毫私意加於其間則失大同之義而非天之理矣夫人主之職莫大於保民而保民之道莫先於用人故曰。如此。然後可以爲民父母。陳櫟發

明傅曰。大學傳民之所好好之。公論以爲賢而用之。好民所好也。民之所惡惡之。公論以爲否而舍之以爲可殺而殺之。惡民之所惡也此之謂民

之父母。此所謂以民心爲己心而民之父母也此總結上文皆曰賢。皆曰不可。皆曰可殺三節之意。杜英旁通南軒春秋譏世卿。公羊傳宣公十

年齊崔氏出奔衛崔氏者何齊大夫也。其稱崔氏何。據齊高無咎出奔名連崔氏者與尹氏俱稱氏。嫌爲采邑貶曷爲貶。據外大夫奔不貶。譏世卿

世卿非禮也。復見譏者嫌尹氏。王者大夫職重不當世。諸侯大夫任輕可世也因齊大國禍署。故就可以爲法戒明王者尊莫大於周室。强莫大於

齊國。世卿猶能危之。上隱公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以尹氏立王子朝也。其稱尹氏何。據宰渠氏官。劉卷卒名。貶曷

爲貶。據俱卒也。譏世卿。世卿者。父死子繼也。貶去名言氏者。起其世也。若曰世世尹氏也。世卿非禮也。禮公卿大夫皆選賢而用之。卿大夫任重職

大不當世。爲其秉政乆。恩德廣大。小人居之。必奪君之滅權。故尹氏世立王子朝。齊崔氏世弑其君光。君子疾其末則正其本見識於卒者亦不可

遭次無故軀逐。必因其過。卒絶之。明君案見勞授賞。則衆譽不能進無功案見惡行誅。則衆說不能退無罪通鑒宣帝地節二年。霍光薨。上思報大

將軍德。乃封光孫山爲樂平侯。領尚書事。魏相奏封事。言春秋譏世卿。惡宋三世爲大夫。

程復心章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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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流謙澹齊集用人。大事也。殺人。亦大事也。皆不可以己之私意爲之左右諸大夫及國人皆曰賢。皆曰不可。吾方察焉。見其可用可去。而後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