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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哭送。掌事者徹靈座斷杖。弃之屏處。始飲酒食肉。而復寢 禫 大祥之後。間一月而禫。既卜日。前期一日。喪主及諸子俱沐浴。設神位於靈

座故處。乃陳器具饌。其日夙興祝入拂式筵几。詣祠堂出奉神主置于座。喪主及諸子妻妾女子子。内外俱升就位哭。賛者引喪主盥手奠酒。祝立

於神座右止哭。跪讀祝文曰。維年月朔日辰。孤子某。敢告于考某人之靈。禫制有期。追逺無及。謹以清酌庶羞。祗薦禫事尚享。祝興喪主哭再拜。退

復位。内外俱哭盡哀。送神主還于祠堂奔喪。改葬並同品官。




永樂大典卷之七千三百九十三